印度移民Vivek Ranadivé在硅谷有个自己的软件公司,但是他对红木市十二岁女孩篮球队教练的工作更上心,他女儿在这个队里。队里的孩子们全都来自硅谷工程师和书呆子家庭,她们身体素质一般,而且没有几个人真正想把篮球打好,对她们来说读书和科技远远比篮球有意思。但是Ranadivé决心赢球,而且还想问鼎全国少年联赛冠军。我们可以想象他面临巨大困难,更可怕的是,他自己从来没打过篮球。
Gary Cohn从小患有失读症。这不是一般的学习障碍,而是一种疾病,是大脑硬件有问题。失读症患者阅读比正常人慢很多,他们很难记住单词的拼写,因为他们大脑处理文字的方式根本不对。Cohn这样的孩子当然不受老师喜欢,所以Cohn也不喜欢老师,他甚至曾经攻击过老师。为避免被同学视为白痴,Cohn时不时做些搞怪的事来假装自己是个小丑,因为小丑的社会地位似乎比白痴高。Cohn的妈妈最大的愿望是Cohn能够获得高中文凭,这一点Cohn做到的了,但是他还有个更好的理想:他想当股票交易员。他根本不知道该找谁,但是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中Cohn遇到纽约世贸大厦里走出来一个看上去衣冠楚楚的人正打车去机场,他走过去说:“我也去机场,咱俩能拼车吗?”这样他获得了跟这人聊上一小时的权利。幸运的是这人还真是某个金融公司的重要人物,而且他们公司下周就有个股票期权交易员的位置要招人。“你看我能不能到你们公司工作?”“你懂期权吗?”那人问Cohn。Cohn根本不知道期权是干什么的。
Wyatt Walker是马丁路德金的最重要助手。金是民权运动的精神领袖,而Walker则是幕后的组织者和策划者。1963年,民权运动正处在一个危机之中。金在佐治亚州的奥尔巴尼搞了九个月的示威活动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现在Walker和金要把战场转移到阿拉巴马州的伯明翰。伯明翰是美国种族隔离最严重的城市,三K党非常活跃,警方对黑人抗议行动无比强硬。当地黑人的群众基础也不行,人们不敢上街,因为他们担心一旦被发现跟金在一起就会被自己的白人老板解雇。然而金和Walker必须组织一场声势浩大的游行,他们迫切需要制造一个能出现在全国电视台晚间新闻里的事件。可是Walker只找到二十二个愿意参加示威的人。游行本来计划在下午两点半开始,他们一直等到四点。这时候街头倒是真来了上千人,可那些人不是来游行而是下班路过来围观的。
这些处于劣势地位的人被畅销书作家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在其2013年的新书《大卫与歌利亚》中称为“underdogs”。我的第一反应,“underdog”应该对应中文的“�丝”。不过“�丝”似乎还有精神上被人嘲笑的意味,而“underdog”仅仅强调这个人在实力对比上处于劣势 — 虽然处于劣势,他们还在继续战斗而没有退出。联想到骁骑校的网络小说《匹夫的逆袭》,似乎可以用“匹夫”这个更中性的说法。不过即便你认为�丝是应该被嘲笑的,“underdog”也值得译为“�丝”,因为他们使用的有些手段的确上不了台面。
如果你是一介匹夫,你打算怎么跟巨人竞争?用龟兔赛跑的精神在别人睡觉的时候继续努力么?如果别人根本不睡觉呢?难道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
我们知道马丁路德金他们最后赢了。而失读症患者中有很多人长大以取得重大成就,成为著名律师和CEO。Cohn成功拿到了那个交易员职位,而且他现在是高盛公司的主席和COO。至于那个篮球教练Ranadivé,他的球队真的拿到全国冠军,而且经常在比赛中让对手一分都得不到。如同小男孩大卫战胜了巨人歌利亚一样,此书中的匹夫们全部逆袭成功。
格拉德威尔说,想要战胜歌利亚,关键在于两点。
第一,你要知道你的不利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你的有利条件;而巨人的所谓有利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他的不利条件。
第二,你绝对不能按照对手的打法去跟他玩,你有时候得使用非常规手段。
Ranadivé注意到两条有意思的篮球比赛规则:1)一方进球后,另一方必须在五秒之内从底线把球发出;2)在己方半场拿球后必须在十秒内把球运过中线。可是当他看比赛的时候,他发现没人去主动利用这两条规则,感觉就好像其中有阴谋一样。总是一方进攻之后就主动撤回到自己的半场去防守,放另一方从容不迫地拿着球过来进攻。直接放弃75%的场地!如果对手是身高体大技术好的强队,这等于给人送分。他认为自己绝对不能这么打,必须从前场就开始抢球,打全场紧逼去迫使对手超时犯规。
事实证明在十二岁女孩的比赛中Ranadivé的压迫式打法才是取胜王道。她们打得对手根本过不了半场,球基本上一直在对方的篮筐之下,以至于她们根本不需要学习远投。她们打出来的比分都是4-0,6-0,8-0,12-0这样的。关键在于,不会打球这个弱点恰恰是Ranadivé球队的优势所在:因为但凡会打球的人都不屑于使用这种打法!对手、观众、甚至裁判都对Ranadivé的玩赖打法非常愤慨,认为这对孩子们提高球技完全无益。有一次对方教练差点在停车场揍他。不过这些准备长大以后搞高科技的孩子显然根本不想通过比赛提升自己的篮球专业水平,更不打算为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负责。
有人做过一个实验,让受试者做一套“认知反应测试(CRT)”题,这些题目中有些陷阱,一不留神就会答错。实验发现如果把测试试卷印的很难看,比如字非常小,读起来很困难的情况下,受试者反而能进行更多的思考,成绩反而更高!失读症患者阅读的时候,就有点这个意思。因为读的慢,他们被迫要深入思考。从这个意义上说失读症反而成了一种“值得想要的困难”:他们的记忆力都很好,能用最小的阅读量把一件事搞明白,很善于抓住本质和要点,而且还能给别人解释清楚。这就是为什么失读症患者里面出人才。
但是Cohn还有一个一般失读症患者可能没有的竞争优势:他善于假装,因为他从小就装小丑。在出租车上他成功地让那人相信他了解期权的所有知识。 他获得了面试机会。本来他的阅读速度是每六个小时读22页,在接下来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他却读了一本讲期权的经典著作,通过面试,然后立即上班。他一个词一个词地读那本书,确保自己完全理解了一句话再读下一句。结果上班第一天,他就开始告诉别人该买哪个卖哪个期权了。
那次围观者远远多于参加者的示威游行结束后,Walker打开报纸,他收到了一个惊喜。报纸说有一千一百个示威者 — 记者居然把那些围观的黑人也当成了示威者!Walker和金的计划得以展开,他们下一个目标是制造一场跟警方的冲突。他们动员中学生旷课到公园参加示威,其中一个办法是让当地最著名的黑人DJ跟电台听众说公园里会有一个大晚会。这个行动遭到了各方的一致谴责,连纽约时报都认为不应该让孩子冒险。结果行动当天超过六百个学生被捕。当晚监狱里每七八十个孩子被关在一个通常关八个人的监舍,而且别忘了这可是全美国黑人处境最差的城市!但是马丁路德金告诉家长们别担心:“监狱可以帮你摆脱日常生活的坏影响。如果他们想读书,里面还有书可以读。我总是在每次进监狱的时候跟上读书进度。”
第二天又有一千五百个学生旷课加入示威。警方如临大敌,他们不得不带上高压水枪和警犬来震慑这些学生,因为监狱里已经没地方了。Walker希望警察真能打开水枪,他需要这个效果。对峙过程中警方说你们再前进一步我们就开水枪。孩子们继续前进,然后他们就真的被高压水柱击中。Walker指挥学生从其它方向突破封锁,警察手里的水枪不够用了,局面开始失控。这时候,一条警犬扑向一个黑人学生。这个学生不是示威者,他是刚刚放学过来围观的,他的家庭甚至根本就不支持马丁路德金。警察拉住了警犬,这个学生也本能地踢了警犬的下巴 — 据说他还把警犬踢伤了 — 他本人安然无恙。
但是警犬扑向黑人孩子这个转瞬即逝的镜头被在场记者抓拍了下来。照片中警犬很凶猛,警察带个墨镜很冷酷,而孩子的表情却很平静,就好像连害怕的意识都没有了一样,给人感觉是“我的命就在这里,你想拿就拿去吧。”Walker等的就是这张照片!第二天照片上了所有主要报纸的头版,各界强烈谴责警察,肯尼迪总统深表震惊,国务卿说这简直是亲者痛仇者快。民权运动从低谷一下子达到高潮。Walker和金喜不自胜,但这不妨碍他们在公开场合表现出痛心疾首的样子。一年以后,民权法案获得国会通过。
今天我们看到这张著名的照片仍然能感受到它的冲击力。警犬攻击孩子!可是如果你仔细看,背景中的几个黑人情绪都相当稳定,其实他们也都不是来抗议而是来围观的。美国绝对有黑人曾经被狗咬过,黑人有必伸之理,但这次真心不是那么回事。整个事件简直就是大V和公知造谣传谣。可是不这么办马丁路德金又能怎么办?在强大的国家机器和沉默的民众面前任何大V都只不过是�丝而已。黑人一无所有,连马丁路德金的动员能力看起来都相当有限,这是极大的劣势,整个就是一个让人欺负惯了的群体。但正因为如此,照片上孩子那一副让人欺负惯了一样的表情才显得特别可信,民权运动才能获得媒体的同情和大力支持。劣势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优势。
尼采说“凡不能毁灭我的,必使我强大。”我们可以从《大卫与歌利亚》这本书里给尼采的名言找个统计支持。单亲家庭的孩子因为缺少家长的监管,往往不能养成良好习惯,自控力比较差,导致长大以后也不成功。可是如果你去考察那些能够进入《大英百科全书》的历史名人的身世,会发现其中有四分之一的人在十岁以前失去了父母双亲中的一位。在十五岁以前,单亲比例是34.5%,二十岁以前,45%。英国首相和美国总统也有远超于正常人的比例在其很年轻的时候就失去一个家长。所以单亲家庭对普通人来说是个巨大的困难,可是对那些没有被这个困难击倒的人来说,他们不得不更早地自立而且也真的自立了,他们反而因此而变得更强大。
劣势的好处还包括精神上的。二战期间德军对伦敦大轰炸,英国政府非常担心伦敦市民可能会因为恐慌而逃离城市。可是轰炸真的来了,而且造成极大的人员损失之后,政府惊奇的发现人们不但不恐慌,反而还非常淡定,甚至简直是这边空袭警报响着那边老百姓该干啥干啥。不但如此,后人研究轰炸期间伦敦人写的日记,发现他们简直是爱上了轰炸!他们产生了一种你怎么炸都炸不死我,我是不可战胜的的兴奋情绪!这个效应其实是普遍的,民权运动中有个黑人领导者,Shuttlesworth,屡次遭到三K党袭击,结果每一次躲过袭击之后他的勇气都会再升一级,他最后无所畏惧甚至获得了一种宗教领袖般的气质。那些刺杀他的人简直就是来给他送经验值的。
困境不可怕,优势也不见得都好。一所比较好的大学和一所顶尖大学同时录取了你,你应该选择哪个呢?一般人可能立即说当然要去顶尖大学,去好大学可以获得好的教育,而去顶尖大学在教育之外更能获得名望。但是此书中一章的女主人公用自身经历证明,对很多人来说去顶尖大学未必是个好主意。同学之中高手如云!也许在别的任何一个地方你都能取得不错的成绩顺利毕业,获得自己理想中的科学家职位。但是在这里你很容易丧失自信甚至最后根本毕不了业。有些本来想在哈佛学物理的人一看物理系牛人实在太牛干脆转到法学院去学法律,学的还是税法 — 哈佛把物理学家变成律师。最关键的是,有人统计各大学经济系研究生毕业后的论文发表情况,发现在顶尖大学排在班级最前列的学生毕业六年内平均发表六篇论文;排在四五名的学生平均发表一篇论文,而排在中等及以下的学生则一篇都没有。对比之下,普通大学排在班级最前列的学生却也能确保至少一篇论文。鸡首,胜于牛后。
既然优势和劣势可以互相转化,我们就不应该一味地追求加强某一方面的优势,正所谓过犹不及。格拉德威尔在书中提出一个叫做“倒U曲线”的概念。意思都是一样的:在一个东西成长的初期,你每增加一点投入都能获得一点回报;然后它会进入一个平台期,继续增加投入并不能获得更多的回报;而过了平台期再投入,回报反而是负的。
不但“强大”并不总值得刻意追求,那些已经非常强大的力量,也未必值得畏惧。行使力量,也存在一个倒U曲线。并不是说你投入的警察越多,抓起来的罪犯越多,治安就会越好。事实上如果一个地区被抓起来的人数超过一定比例,这个地区的人就会把警察和法律视为敌人,因为你把人家人都抓起来了。类似地,对犯罪惩罚的力度也不是越高越好,过长的刑期并不利于减少犯罪率。
格拉德威尔可能是史上最成功的商业畅销书作家。他过去的几本书,《引爆点》、《决断2秒间》、《异类》全都取得了巨大的影响力,其中《引爆点》甚至还是被学术界引用次数最多的畅销书。格拉德威尔写的不是小说,但他借鉴了文学手法,把学术研究成果穿插在巧妙的叙事之中。这个本事使得他每一本书的收入都达到几百万美元,据说他一场演讲的出场费都要十万美元。商业上如此成功,难免会受到某些严肃读者的鄙视。一个最显然的批评是你这理论够严谨吗?它能有多大的通用意义?
这很难说。什么叫匹夫,什么叫巨人,什么手段才叫非常规手段,这些都不可能找到通用的严格定义,所以这根本就不可能是一个学术理论。另一方面,作者的小说笔法也有点不太厚道。我此前完全不了解民权运动,看罢此书我的印象就是那张照片是整个民权运动的最重要转折点,甚至可以说成功是靠马丁路德金忽悠出来的。然而在写这篇文章期间我偶然翻看一期时代周刊,发现1963年伯明翰市的真正大事是照片事件四个月之后在同样的地点的一起白人至上主义者制造的爆炸案。四个黑人孩子被炸死。这个事件的重要程度肯定远胜于一张照片,伯明翰今年刚刚纪念了该爆炸案五十周年。而作者对其只字未提。所以我们把此书当成寓言看也就可以了。
不过书中也不乏有学术味道的证据支持。比如说一个大国和一个小国交战,在大国人口至少比小国多十倍的情况下,你认为大国获胜的概率是多少?政治学家Ivan Arreguín-Toft统计的结果是仅有71.5%。而如果这个小国不按照大国的打法打,而采用非常规或者游击队战术的话,其胜率会从28.5%升到63.6%。
毛泽东如果看到这本书,他大概也会喜欢。他一定会说这书里讲的就是辩证法,没准还会要求共产党员学习。与国民党正规军相比,红军和八路军应该算游击队吧,却可以打胜仗。其实游击队战胜正规军绝非中国所独有,美国就是靠游击队打赢了独立战争。在战争初期美国一直采取游击队战术,局面很不错;乔治华盛顿突然想建立一支英国式的军队,这支军队建立起来之后就连续失败。类似地,法国打越南,越南游击队一直赢法国,一直到1951年越南决定使用正规军,使用法国打法跟法国打,立即遭遇惨败。
理论上,所有的匹夫球队都应该采用Ranadivé的�丝打法。因为这是你赢球的唯一机会。可是为什么绝大多数球队没有这么打呢?因为这种打法很难受,毫无乐趣,还有舆论压力。只有那种绝望了但是还不想死的匹夫,才采用这种打法。
格拉德威尔说,一般有创造性的人物,都要有点特立独行(disagreeableness)的气质:你要敢于做一些社会上通常认为不应该做的事。你不是去适应这个社会,而是让这个社会去适应你。他们追求取胜,他们根本不追求别人的喜欢。
维护现有的社会格局和强调遵守游戏规则,那是高富帅的事。而犯规则是�丝的特权。
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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