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游戏的,向来对网络游戏没有什么兴趣,不过觉得写的文笔不错,也不要说网游如何如何,生活社会目前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的,网游不过是用一种虚拟的,赤裸裸的方式表现出来而已,解决现实点事情也许更有用吧。
南方周末原标题:《系统》
在当下中国最火的一款网络游戏中,玩家们遭遇到一个“系统”,它正在施行一种充满诱惑力的统治。这个“系统”隐匿无踪,却无处不在。它是一位虚拟却真实的垄断者。“如果没有我的允许,这个国家的一片叶子也不能动。”这是智利前独裁者皮诺切特的声音,悄然回响在这个虚拟世界之中。
白天,27岁的吕洋是成都一家医院的B超检查师。
晚上,她是一个国王,“楚国”的国王——玩家们更乐意按游戏里的名字尊称她为“女王”。在这个虚拟王国中,“女王”管理着数千臣民,他们都是她忠诚的战士。
在一款名叫《征途》的网络游戏中冲杀了半年多之后,吕洋自信看清了这样一个道理:尽管这款游戏自我标榜以古代侠客传统为背景,实际上钱才是在这个虚拟世界中行走江湖最关键的因素。
吕洋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丈夫是生意人,资产殷实。钱对她来说从来不是问题,但她仍然忿忿不平地把这款游戏中一些风头正健的人称为“人民币玩家”。虽然在游戏中投入了数万元,但她仍然屡战屡败,原因就在于有人比她更愿意花钱,也花了多得多的钱。
正如《征途》的创造者史玉柱所言,这的确是一款适合有钱人的游戏。在这个世界里,欺凌他人的威力和合法的伤害权都标价出售。
尽管一切都是虚拟的,吕洋却曾经坚信她找到了一条通向光荣与梦想的金光大道。不过随着人民币的不断加速投入,和很多人一样,吕洋发现,金钱铸就的,其实是通往奴役之路。
战争即将爆发
所有人都必须是“人民币玩家”——和平受到鄙视,战争受到推崇——被杀死者得到的只有耻辱
坐在常去的一家网吧的VIP包房里,吕洋显得兴奋而又忧心忡忡,她面前的19英寸液晶宽屏上,黄色的粗体字反复闪动:“国战将在晚上8点15分开始”。她还有两个小时,对她手下的战士们做最后的动员和部署。
将要攻打楚国的是游戏中的头号强国魏国。魏国拥有上万名玩家,更为关键的是,魏国的支柱,“王者家族”成员们,个个都是令人敬畏的英雄,他们的等级遥遥领先于一般人,装备着成套的最为昂贵和罕有的神圣铠甲和武器。在“世界英雄排行榜”上,他们长期牢牢地占据着前五十名中最靠前的位置。
他们拥有恐怖的杀伤力,人人以一当百。即使吕洋这个“女王”和他们对垒,如果战术采取不当,也存在被“秒杀”的危险。所谓秒杀,就是在几秒钟之内,在意图还击之前,就被一招致命。吕洋的丈夫并不玩游戏,但他也会对此开开玩笑:“就像武侠小说里写的,如果刀够快,你可以听见自己的血从脖子里喷出来的声音。”“女王”吕洋对他们最为忌惮,同时又略带鄙夷。“他们就是人民币玩家嘛。”她说。
实际上,只要进了这个虚拟的小世界,所有人都必须是“人民币玩家”,区别只在于你愿意花多少而已。
和以往的所有网络游戏不同,《征途》并不计时收费。简单地填写一份网上表格,就可以注册账号。只需要起个名字,选择性别、国家,一个虚拟身份就此诞生,光荣而艰难的征服之路摆在了你的面前。根据游戏的主线故事背景,你会惊奇地发现其实你是皇族之后,由于战乱被弃于荒野,现在你长大了,知道了自己高贵的血统,接下来该做的就是练一身好武艺,奋起于草莽之间,闻达于庙堂之上。建立自己的国家甚至取得统治世界的皇位以恢复祖先的荣光,则是你的终极目标。
故事很合中国人的口味,惟一令人感到困扰的是:热血沸腾之后,你发现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原来是那么大。一个新诞生的身份是1级;而王国里最英勇的英雄们能练到“转生170级”:练满普通人的168级之后,他们又获得新的不朽之身,并再次练到了170级。简单地说,那就是人和神的差距。英雄们手持 “完美的神圣武器”,浑身旋绕着代表高贵的紫色光晕;而你却两手空空,甚至全身上下只有一条遮羞的短裤。
现在,你可以购买点卡,持续地把人民币注入游戏中的账户,以便快速升级,购买各种名贵材料打造装备;你也可以不花钱,如果什么都不做,只是呆在游戏里的话,系统不会向你收取一分钱。但很快你会发现,你连荒地里的一只蚊子都打不过,你的活动空间甚至仅限于出生地,一个叫“清源村”的小村子,更为广阔的世界则是为英雄们准备的。当然,最让你沮丧的还在于,贵为皇族的你,却永远生活在被其他玩家“秒杀”的巨大阴影之中。
显然,吕洋走了一条真金白银铺就的英雄之路。她如今是“转生145级”,历经艰险戴上了王冠,她的坐骑是一条浑身闪着火光的龙。但英雄亦有英雄的烦恼,她的王国正面临严峻的挑战。
吕洋自认为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她把女性的温婉带到了对国家的治理之中。“女王”很少主动攻击别国,更喜欢带着臣民们消灭怪物,或者经营骆驼商队。但这并不能避免受到攻击。
“国战都是系统安排的,”吕洋解释说,“国王只需要提交申请,系统就会自动安排好战争爆发的时间。”
系统喜欢“国战”。这个虚拟世界里,“和平”受到鄙视,战争受到推崇。战胜国可以自动获得战败国国库里的金钱和物资,国家排名由“国战”胜利次数决定,强国的臣民名字下闪耀着一颗颗星星,那代表着每一次辉煌的战胜。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对于战争中的人来说,冲入别国的土地,肆意砍杀每一个胆敢与之抗衡的人,无疑是释放内心深处原始冲动的绝佳办法。
系统准确地捕捉着人性的弱点,召唤着玩家们在违背普世价值的虚拟世界中放纵自己的邪恶。它赋予战争中的人肆意杀戮的权力,给予杀人者加倍的经验值奖励;系统也会标明你的斩首纪录,那一串串数字就像印第安战士割下的头皮代表着无上的荣光,而被杀死者得到的只有耻辱。
吕洋打电话,上QQ,或者在游戏中直接交谈,她自知实力对比悬殊,因此通知手下的战士们集中力量,守住王城的一角。她的声音因紧张而略带颤抖,尽管对现实中的她来说无论胜败都毫发无伤,但在游戏里,她知道那意味着生存还是毁灭。
离战争爆发,还有两个小时。
Monday, December 31, 2007
blog move f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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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Su
at
12:27 AM
博客搬家失败
这两天一度不能忍blogspot一会儿封一会儿好的,产生了搬家到别的博客的想法,但又舍不得原来的这一百多篇贴子。做了一番尝试之后,这次博客搬家的尝试失败了。
试了一些搬客搬家的工具: 包括google project: blog mover,blogbackuponline,这是两个还算比较好的工具,但都失败了,博客的读取和写入目前还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不过我做不了,不代表别人做不了,可能这种技术早已经实现了,只是由于操作,或是网络等原因没有成功。
不过这次也让我发现blogspot优势的地方,包括对比MSN live space等一些其他的BSP( Blog service provider, that's what they call it...),blogspot设计上更加开放,可以自由的编辑网页的代码,也提供了一些classic template可以直接选用,风格大都比较简单朴实,比较符合我的口味。因此还是决定不搬了,也许有一天,blogspot能够正常的访问的,之前,给自己留个备忘,而且还是有很多朋友能够看到的,也很不错
Good Luck for New Year!!
这两天一度不能忍blogspot一会儿封一会儿好的,产生了搬家到别的博客的想法,但又舍不得原来的这一百多篇贴子。做了一番尝试之后,这次博客搬家的尝试失败了。
试了一些搬客搬家的工具: 包括google project: blog mover,blogbackuponline,这是两个还算比较好的工具,但都失败了,博客的读取和写入目前还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不过我做不了,不代表别人做不了,可能这种技术早已经实现了,只是由于操作,或是网络等原因没有成功。
不过这次也让我发现blogspot优势的地方,包括对比MSN live space等一些其他的BSP( Blog service provider, that's what they call it...),blogspot设计上更加开放,可以自由的编辑网页的代码,也提供了一些classic template可以直接选用,风格大都比较简单朴实,比较符合我的口味。因此还是决定不搬了,也许有一天,blogspot能够正常的访问的,之前,给自己留个备忘,而且还是有很多朋友能够看到的,也很不错
Good Luck for New Year!!
Sunday, December 30, 2007
如何远程桌面运行matl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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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Su
at
8:07 PM
这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啦,哈哈!
一般情况下,matlab程序是不能在远程桌面的远程计算机上直接运行的,双击图标会产生Terminal Licence Limited类似的问题,类似的软件据说还有Modelsim,解决方法是用Windows NT兼容模式运行程序,操作:
在matlab快捷方式上右键,依次选择属性,选择兼容性,选择用Windows NT4.0兼容模式运行程序,确定。
然后一切搞定。
另:据说matlab2006b和2007a已经可以直接支持远程启动,不过这种方法一定是可行的。
一般情况下,matlab程序是不能在远程桌面的远程计算机上直接运行的,双击图标会产生Terminal Licence Limited类似的问题,类似的软件据说还有Modelsim,解决方法是用Windows NT兼容模式运行程序,操作:
在matlab快捷方式上右键,依次选择属性,选择兼容性,选择用Windows NT4.0兼容模式运行程序,确定。
然后一切搞定。
另:据说matlab2006b和2007a已经可以直接支持远程启动,不过这种方法一定是可行的。
Thursday, December 27, 2007
无法平安的平安夜 南开大学别克门事件详情 论坛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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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Su
at
2:36 PM
文章有点偏激了,不过事实据说差不多是这样了。
无法平安的平安夜——无良车主张延华撞人+打人!!!
津F9556,一辆别克车,被砸了!!学生不再沉默!这是出于愤怒的咆哮!
2007年12月24日,南开园发生了一件历史性的事件,无论别人如何将它定位,我为身为一个南开人而感到自豪!为校友的勇气永远感到骄傲!
这辆津F9556的别克轿车在经过大学生活动中心的路上将我校一名学生刮倒,不但不承认错误,车主直接下车,揪住学生大骂,并叫来110要求赔礼道歉。要知道,这样的事情绝不是一次两次了,几乎每两三天就会发生一次!我们不会因为“家丑不可外扬”这样的说辞,掩盖学校在管理上出现的种种问题!每次都是学生屈服,原因无外乎有二:首先,南开的学生向来就接受的是忍让的教导;其次,天津这个地方的民风极差,不知道尊重南开,不知道尊重这所为这所城市带来无比荣耀的学府!
后面发生的事情,让每一位在南开生活过得学生都会出离愤怒。车主竟然打电话叫来几个流氓,殴打我校学生!你们是否知道这是一所培养出开国总理周恩来、微分几何之父陈省身、文学家曹禺、老舍、物理学家吴大猷的学府?你们是否知道这是一所本应该受到应有尊重的大学?你们是否知道南开是一所应该拥有自己清净,不受外界打扰的象牙塔? 其实,今天若没有津F9556,还会在某天有津××××!
学生在自己的校园里被打?!荒唐!可笑!可耻!这是每一个南开学生都不能容忍的事情!当学生无数次呼吁过要改善学校交通,学校的领导在哪里?学生被打,已经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天津的警察,在整个过程中表现的是如何欺软怕硬,在抓不到打学生流氓的情况下,竟然要把砸车学生带离现场。
你们太低估南开学生力量了,数百名学生面对数十辆警车,敢于站在警车前面,绝不让他们一个学生带走!我为你们自豪!为书生气浓郁的南开园里依然能培养出这么多血气十足、又有理有据有节的学生感到自豪!作为毕业半年的我,自愧不如!我深知这样要顶多大的风险,正如当年的一件事情让我几乎被给处分。你们将来一定可以继承南开传统的衣钵,将“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南开精神发扬光大!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从来都没有任何非民主的是产生在民主生活里,哪里有不平等,哪里就有呐喊!
你们是南开的骄傲,不得不承认,当我在南开的四年的时候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每一次,吃亏的都是学生。为什么?!天津是一个小市民意识很浓的城市,他们肆无忌惮地把南开当作穿行过路的捷径,当作沟通八里台、复康路、白堤路的要塞。饶校上台伊始,学校的减速牌、减速带就多了不少,交通管制也更严了,可发生了什么,大家回忆一下便可知了——不让校外车辆进入的保安竟被屡次撞倒在地,我就亲眼见到过一次,司机下车视若无睹的拨打电话,难道这是在宣告你能摆平一切事情嘛?
车主张延华还十分猖狂地说:“拿出证件来吓死你们!”呵呵,对,这里是南开,是你们恐吓惯了的南开!当别克车被掀翻在地的时候,当数十名警察被学生组成的人墙推在外面的时候,当校方的行政命令失效的时候,为何车主认错了了?学校领导也认错了?这是暴民意识吗?显然不是。要知道,抗战时期,日军轰炸的第一所大学就是南开,这种法西斯的暴行都没有令南开人屈服,才有了后来的西南联大。
小日本我们都不怕,还会怕这些社会的渣滓?
按照时间顺序
1、别克车与自行车与自行车在学活门口50米拐弯处相刮,对于具体责任争执不下,车主下车,态度恶劣,打110,并打电话给自己亲戚朋友,口称被自行车撞,我刚好路过。女生反驳,打电话叫老师
2、交警到,几个老师到,协商解决,车主不依,黑衣女开始讲话难听,有越来越多学生
津F9556,一辆别克车,被砸了!!学生不再沉默!这是出于愤怒的咆哮!
2007年12月24日,南开园发生了一件历史性的事件,无论别人如何将它定位,我为身为一个南开人而感到自豪!为校友的勇气永远感到骄傲!
这辆津F9556的别克轿车在经过大学生活动中心的路上将我校一名学生刮倒,不但不承认错误,车主直接下车,揪住学生大骂,并叫来110要求赔礼道歉。要知道,这样的事情绝不是一次两次了,几乎每两三天就会发生一次!我们不会因为“家丑不可外扬”这样的说辞,掩盖学校在管理上出现的种种问题!每次都是学生屈服,原因无外乎有二:首先,南开的学生向来就接受的是忍让的教导;其次,天津这个地方的民风极差,不知道尊重南开,不知道尊重这所为这所城市带来无比荣耀的学府!
后面发生的事情,让每一位在南开生活过得学生都会出离愤怒。车主竟然打电话叫来几个流氓,殴打我校学生!你们是否知道这是一所培养出开国总理周恩来、微分几何之父陈省身、文学家曹禺、老舍、物理学家吴大猷的学府?你们是否知道这是一所本应该受到应有尊重的大学?你们是否知道南开是一所应该拥有自己清净,不受外界打扰的象牙塔? 其实,今天若没有津F9556,还会在某天有津××××!
学生在自己的校园里被打?!荒唐!可笑!可耻!这是每一个南开学生都不能容忍的事情!当学生无数次呼吁过要改善学校交通,学校的领导在哪里?学生被打,已经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天津的警察,在整个过程中表现的是如何欺软怕硬,在抓不到打学生流氓的情况下,竟然要把砸车学生带离现场。
你们太低估南开学生力量了,数百名学生面对数十辆警车,敢于站在警车前面,绝不让他们一个学生带走!我为你们自豪!为书生气浓郁的南开园里依然能培养出这么多血气十足、又有理有据有节的学生感到自豪!作为毕业半年的我,自愧不如!我深知这样要顶多大的风险,正如当年的一件事情让我几乎被给处分。你们将来一定可以继承南开传统的衣钵,将“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南开精神发扬光大!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从来都没有任何非民主的是产生在民主生活里,哪里有不平等,哪里就有呐喊!
你们是南开的骄傲,不得不承认,当我在南开的四年的时候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每一次,吃亏的都是学生。为什么?!天津是一个小市民意识很浓的城市,他们肆无忌惮地把南开当作穿行过路的捷径,当作沟通八里台、复康路、白堤路的要塞。饶校上台伊始,学校的减速牌、减速带就多了不少,交通管制也更严了,可发生了什么,大家回忆一下便可知了——不让校外车辆进入的保安竟被屡次撞倒在地,我就亲眼见到过一次,司机下车视若无睹的拨打电话,难道这是在宣告你能摆平一切事情嘛?
车主张延华还十分猖狂地说:“拿出证件来吓死你们!”呵呵,对,这里是南开,是你们恐吓惯了的南开!当别克车被掀翻在地的时候,当数十名警察被学生组成的人墙推在外面的时候,当校方的行政命令失效的时候,为何车主认错了了?学校领导也认错了?这是暴民意识吗?显然不是。要知道,抗战时期,日军轰炸的第一所大学就是南开,这种法西斯的暴行都没有令南开人屈服,才有了后来的西南联大。
小日本我们都不怕,还会怕这些社会的渣滓?
按照时间顺序
1、别克车与自行车与自行车在学活门口50米拐弯处相刮,对于具体责任争执不下,车主下车,态度恶劣,打110,并打电话给自己亲戚朋友,口称被自行车撞,我刚好路过。女生反驳,打电话叫老师
2、交警到,几个老师到,协商解决,车主不依,黑衣女开始讲话难听,有越来越多学生
从第一次砸到接下来的大咋特砸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我当时在最前面,有人在后面不小心把车牌碰掉了,在车前面有一个男生拿起一块砖头,他可能看着俩个个女车主,太生气,手一哆嗦,砖头就掉到车前玻璃上了,这时大家还让他赶紧走,说不砸车。继续在那耗着,后来过了很长时间才又开砸的。我觉得砸车不等于冲动,很多学生是冷静的砸的,车主不交人,学校领导不出面,偶尔来个老师也是摆明了往下压的态度,那你说学生光在那吼有什么用呢,而且第一砸绝对是十点之后的事情了,这距离事故开始已经很长时间了,学生给过很多人机会的,给过车主机会,你交人就行,给过学校机会,来个管事的就行,但是没人给学生机会啊,与其说是学生的过激行为,不如说是被逼的无奈之举。深切体会到了当年陈胜吴广、五四运动、抗日战争诸壮士的心情了,而且真的是“乱世出英雄”,昨天南开的很多男同胞们很男人
在旁边围观
3、经交警呵几个老师等协商,决定让学生道歉了事,结果黑衣女不依,要求道歉、赔偿。但是未说赔偿金额。
4、学生越来越多,黑衣女开始辱骂南开学生,一说素质低,一说这么多人是否打群架,云云。
5、学生开始反驳,回骂,口水战。
6、交警拉当事学生与黑衣女到边上草地协商解决,不合,别克车主动手打人,围在别克车边的学生向打人处涌去。
7、别克车旁边黑衣女之女儿与学生争执,出口不逊,发生拉扯,黑衣女所叫地痞到,打学生,后逃走。
8、被打学生被拉入警车,学生围住警车,有同学将其从警车中救出,该学生受重伤,倒地不起。黑衣女之女反诬被学生打,要求打120,结果120来了心虚,不敢去医院验伤处理等,躲入小车。
9、间有南开法学院老师到现场,实在看不下去,怒斥警察与车主,不过被和稀泥者拉开。
10、学生围住别克车。开始情绪激愤,但是大家都狠冷静与车主争执。车主并无改态。
11、120来,拉走受伤学生,有他师弟陪他去医院,并打电话叫其同学过去,因该无大碍。
12、经院某老师承诺已经给饶校长电话,但是迟迟未来,但饶校长实际上在欧洲。
13、经进一步协商,老师要求让学生听黑衣女讲几句。黑衣女开口:撞人是有原因的。
注意,她开始承认这是她自己的错误了。 但是由于态度恶劣,被学生反驳,她哑口
14、大家要求交出打人者,无人搭理,警察与保安在边上维持秩序,后走到一边抽烟聊天。
在旁边围观
3、经交警呵几个老师等协商,决定让学生道歉了事,结果黑衣女不依,要求道歉、赔偿。但是未说赔偿金额。
4、学生越来越多,黑衣女开始辱骂南开学生,一说素质低,一说这么多人是否打群架,云云。
5、学生开始反驳,回骂,口水战。
6、交警拉当事学生与黑衣女到边上草地协商解决,不合,别克车主动手打人,围在别克车边的学生向打人处涌去。
7、别克车旁边黑衣女之女儿与学生争执,出口不逊,发生拉扯,黑衣女所叫地痞到,打学生,后逃走。
8、被打学生被拉入警车,学生围住警车,有同学将其从警车中救出,该学生受重伤,倒地不起。黑衣女之女反诬被学生打,要求打120,结果120来了心虚,不敢去医院验伤处理等,躲入小车。
9、间有南开法学院老师到现场,实在看不下去,怒斥警察与车主,不过被和稀泥者拉开。
10、学生围住别克车。开始情绪激愤,但是大家都狠冷静与车主争执。车主并无改态。
11、120来,拉走受伤学生,有他师弟陪他去医院,并打电话叫其同学过去,因该无大碍。
12、经院某老师承诺已经给饶校长电话,但是迟迟未来,但饶校长实际上在欧洲。
13、经进一步协商,老师要求让学生听黑衣女讲几句。黑衣女开口:撞人是有原因的。
注意,她开始承认这是她自己的错误了。 但是由于态度恶劣,被学生反驳,她哑口
14、大家要求交出打人者,无人搭理,警察与保安在边上维持秩序,后走到一边抽烟聊天。
15、有学生开始拍车,只是用手。拍照等
16、学生开始越聚越多,由于对方态度依旧恶劣,开始砸车。。。。。。
16、学生开始越聚越多,由于对方态度依旧恶劣,开始砸车。。。。。。
车主的大概论调是,我就是一小学毕业的,你们学生素质高,素质高你怎么追尾啊,追尾了你得给我赔偿,甭管他妈是谁的责任(我们可以想想,那么窄的道路,一辆自行车)。你看保安不是在打哈哈吗?你看,110不也是想息事宁人吗?你看看你们的辅导员老师不是也在软绵绵地劝我放过你吗?我身份不一般哪,你们可得小心啊。否则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我开的是别克,你骑的是自行车,你把我的别克划了,你就得赔钱。
语录如下:
“我要是把我小孩养成这样的大学生,我就把它扔了。”
“打群架?谁怕谁啊,就怕你不打我。”
“不但要赔礼道歉,还要赔钱。”
“我拿出证件来,吓死你们!”
“知道我是谁吗?让你们一个个全毕不了业!”
城市弱势群体还有大学生
今天看到南开大学砸车事件的帖子心里很是悲哀~
在全国将在城市务工的人员称为弱势群体的时候是否想到那些在异地求学的大学生呢?
他们也是城市的弱势群体同样需要社会的关注!
就这样的事件不止在南开发生,在河北石家庄同样发生过,也是学生被打,这个事情曾被河北卫视报道过~围观的群众都非常的气氛~
的确大学生在异地求学可以依靠的只有老师,但是说句不好听的我们的大学老师尽职尽责的有几个?
还有学校的领导有几个是真正为学生着想?
同样我们学生避免和社会上人员发生摩擦,但是那些社会上的人只要是大学生往往会大打出手~ 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同样希望社会能给大学生更多的关怀~
因为大学生也是会反抗的~我们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语录如下:
“我要是把我小孩养成这样的大学生,我就把它扔了。”
“打群架?谁怕谁啊,就怕你不打我。”
“不但要赔礼道歉,还要赔钱。”
“我拿出证件来,吓死你们!”
“知道我是谁吗?让你们一个个全毕不了业!”
城市弱势群体还有大学生
今天看到南开大学砸车事件的帖子心里很是悲哀~
在全国将在城市务工的人员称为弱势群体的时候是否想到那些在异地求学的大学生呢?
他们也是城市的弱势群体同样需要社会的关注!
就这样的事件不止在南开发生,在河北石家庄同样发生过,也是学生被打,这个事情曾被河北卫视报道过~围观的群众都非常的气氛~
的确大学生在异地求学可以依靠的只有老师,但是说句不好听的我们的大学老师尽职尽责的有几个?
还有学校的领导有几个是真正为学生着想?
同样我们学生避免和社会上人员发生摩擦,但是那些社会上的人只要是大学生往往会大打出手~ 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同样希望社会能给大学生更多的关怀~
因为大学生也是会反抗的~我们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盘点07中国足球黑镜头 涉毒风波再起情色丑闻难平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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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Su
at
1:14 PM
之前知道的,不知道的,真的不对中国足球抱什么希望了……
新浪体育讯 谁也不敢奢望中国球员在球场展现出什么创造力,但是却没有人敢低估他们场下的创新精神,尤其是玩火、添乱的本事,2007年他们又有了新的突破,而这组黑镜头足以令其他项目的运动员“自惭形秽”。
国奥小将崔鹏出车祸
2007年11月20日凌晨3时,一辆挂着山东牌照的蓝色马自达在灯火通明的大连中山广场出现意外,轿车开上道牙后撞瘪车头完成倒扣,随后从四轮朝天玻璃粉碎的车中爬出两名年轻女子和一名年轻男子,这名男子就是现役国奥队球员崔鹏。
崔鹏伤情并不严重,只是脸部擦伤、耳部出血,两名女子也只有一人受了点轻伤。但是人们在为崔鹏庆幸的同时也提出了疑问,崔鹏在凌晨3时带两名年轻女子游的是什么车河?在照明、路况都正常的情况把车开个四脚朝天是不是酒后驾驶?事后山东鲁能俱乐部将其开除队籍留队察看的处罚似乎证明事情绝不仅仅是车祸这样简单。
国奥军训爆情色门丑闻
2007年10月11日国奥队将姜晨开除出队,最初报道他被开除的原因是问教官“有没有叫过小姐”。随着各方面对这一事件的追问,人们发现这支被寄予厚望的国字号球队到处都是毒瘤。姜晨被开除的原因并非什么情色笑话,而是在宿舍里顶撞了指导员。而跟教官开情色玩笑是张晓彬,在听说一位教官已在部队服役10年之久后,张晓彬感慨良多的与另一位教官开起了玩笑:“这名老兵可真不容易,10年都没有时间出去找小姐。”
就让他们在部队里规矩几天,国奥球员就干出了这么多大事,为了保证我军的战斗力,有关方面是否应该考虑拒绝这些球员进入神圣的军营。
国奥英伦热身遭群殴
2007年2月7日,中国国奥队在英伦拉练中与英冠球队女皇公园巡游者队比赛,比赛进行到下半场30分钟时突然场面失控,双方球员大打出手,其中陈涛的鼻骨被打断、郑涛下颌骨骨折,比赛不得不提前中止。事后率先出手引发事端的郜林被开除出队遣送回国,而受伤较重的郑涛和陈涛两人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中都处于休养状态。
这次群殴事件的谁是谁非已经没有争论的必要,郜林远离国奥、陈涛休养近一个赛季的事实却是国奥队实实在在的损失。
温俊武20刀刺死庄家
2007年6月28日,原太阳神中场球员温俊武伙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逮捕。身高1米68的温俊武曾被视为彭伟国接班,1999年赌球风波后被调整到二队,后来被清除回家。事业夭折,钱没了,房子卖了,女朋友也离开了他,温俊武的生活变质了。
案件发生在今年6月上旬,温俊武在广州下渡路与另一名男子将人称西豪的一男子杀死,据称受害者乃一地下赌球小庄家,温俊武欠他两万元人民币赌资。当时温俊武手拿匕首向西豪连捅20多刀。事情经过刚好被警方的闭路电视全程录下,尽管温俊武之后逃之夭夭,但警方经仔细辨认后,认定其中行凶者就是前广州太阳神球员温俊武。
当年在青年队时凭借一个过五关斩六将的进球成为岭南足球的希望,但是温俊武并没有像彭伟国那样在球场上高光,一路赌来,赌掉了事业、赌掉了前程、赌掉了自由。
李振宏爆料险些被活埋
2007年十月,一篇转载自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文章通过网络轰动了中国足坛,而主角李振宏就此也成为2007年中国足坛最受关注的人物。
在他的自述中讲到,8月18日客场0-2负于浙江绿城之后6天,也就是8月24日晚上他突然被带入湖南株洲市一间禁闭室内,有人要求他承认在一场比赛中打假球。在大约8个小时的时间他经历了4名彪形大汉用皮鞭、棍子的殴打,并被扔入郊外的一个大坑中险遭活埋,虽然在110警察的帮助下逃离了俱乐部,但是为了保命他不得不到香港将此事公开。
随后有家难归的李振鸿在京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希望金德俱乐部还其清白,并允许他上榜转会。年底时李振宏以150万的身价出现在转会名单中,但是关于他被恐吓、毒打、装麻袋、险遭活埋、被迫跑路的“黑社会”式的故事却并没有结束。
江洪博客自曝曾是瘾君子
“毒品在我刚离开足球的那段日子里,几乎成了我生活中的主旋律。”已经退役的门将江洪在12月16日将这样的字写在自己的博客上。
不过在这篇博文的最后,江洪很阳光,“现在我已扔掉了我藏有的毒品和吸食工具,并且坚持不再服用治疗轻性抑郁的药物,我相信通过自身的努力,一定能够重新找回那个健康、积极、快乐的自我。”
刘建生、刘云飞、江洪,被毒品沾上的三位知名球员恰恰都是门将,而事情的都发生都是他们的事业从高点跌落时,很多人想知道球场上的位置是否与他们沾上毒品有关。
知名教练淫乱被抓现行
2007年6月13日23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警方执行“安渝”行动(基本上类似平安重庆之类的专项治理),在石坪桥某KTV娱乐场所,将一包房内正在“裸嗨”的3男3女抓获。警方事后调查发现,3名男顾客竟都是我市体育圈内人士,其中一人还是重庆市知名的足球教练。
为了实现重庆市民周末看球的愿望,尹明善老爷子就像做慈善一样不停的为重庆足球投入,如果当他知道善款都流入了小姐的腰包,他是否还会有足够的热情玩下去?
郁知非侵吞公款成阶下囚
2007年1月2日,郁知非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拘留,2月被安徽省检察院批准逮捕,4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5月郁知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993年受命担任上海申花俱乐部董事长,2001年离任,郁知非在任期间上海申花队不仅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俱乐部在经营上也屡有大手笔,作为董事长的郁知非深受拥戴,然而他在任期间也先后两次将105万的公款据为己有,而这105万也让他成了阶下囚。
王洪礼李富胜辞别中国足球
2007年今年2月5日,曾在执教延边队时创造奇迹的韩国教授崔殷泽病逝;7月26日,辽足教父王洪礼在进行网球运动时猝死球场;12月2日,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国家队著名门将李富胜不幸辞世。
与此前的丑闻不同,我们是怀着另外一种心情讲述这组镜头,因为去世的崔殷泽、王洪礼、李富胜都曾经为中国足球奋斗过、付出过,也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新浪体育讯 谁也不敢奢望中国球员在球场展现出什么创造力,但是却没有人敢低估他们场下的创新精神,尤其是玩火、添乱的本事,2007年他们又有了新的突破,而这组黑镜头足以令其他项目的运动员“自惭形秽”。
国奥小将崔鹏出车祸
2007年11月20日凌晨3时,一辆挂着山东牌照的蓝色马自达在灯火通明的大连中山广场出现意外,轿车开上道牙后撞瘪车头完成倒扣,随后从四轮朝天玻璃粉碎的车中爬出两名年轻女子和一名年轻男子,这名男子就是现役国奥队球员崔鹏。
崔鹏伤情并不严重,只是脸部擦伤、耳部出血,两名女子也只有一人受了点轻伤。但是人们在为崔鹏庆幸的同时也提出了疑问,崔鹏在凌晨3时带两名年轻女子游的是什么车河?在照明、路况都正常的情况把车开个四脚朝天是不是酒后驾驶?事后山东鲁能俱乐部将其开除队籍留队察看的处罚似乎证明事情绝不仅仅是车祸这样简单。
国奥军训爆情色门丑闻
2007年10月11日国奥队将姜晨开除出队,最初报道他被开除的原因是问教官“有没有叫过小姐”。随着各方面对这一事件的追问,人们发现这支被寄予厚望的国字号球队到处都是毒瘤。姜晨被开除的原因并非什么情色笑话,而是在宿舍里顶撞了指导员。而跟教官开情色玩笑是张晓彬,在听说一位教官已在部队服役10年之久后,张晓彬感慨良多的与另一位教官开起了玩笑:“这名老兵可真不容易,10年都没有时间出去找小姐。”
就让他们在部队里规矩几天,国奥球员就干出了这么多大事,为了保证我军的战斗力,有关方面是否应该考虑拒绝这些球员进入神圣的军营。
国奥英伦热身遭群殴
2007年2月7日,中国国奥队在英伦拉练中与英冠球队女皇公园巡游者队比赛,比赛进行到下半场30分钟时突然场面失控,双方球员大打出手,其中陈涛的鼻骨被打断、郑涛下颌骨骨折,比赛不得不提前中止。事后率先出手引发事端的郜林被开除出队遣送回国,而受伤较重的郑涛和陈涛两人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中都处于休养状态。
这次群殴事件的谁是谁非已经没有争论的必要,郜林远离国奥、陈涛休养近一个赛季的事实却是国奥队实实在在的损失。
温俊武20刀刺死庄家
2007年6月28日,原太阳神中场球员温俊武伙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逮捕。身高1米68的温俊武曾被视为彭伟国接班,1999年赌球风波后被调整到二队,后来被清除回家。事业夭折,钱没了,房子卖了,女朋友也离开了他,温俊武的生活变质了。
案件发生在今年6月上旬,温俊武在广州下渡路与另一名男子将人称西豪的一男子杀死,据称受害者乃一地下赌球小庄家,温俊武欠他两万元人民币赌资。当时温俊武手拿匕首向西豪连捅20多刀。事情经过刚好被警方的闭路电视全程录下,尽管温俊武之后逃之夭夭,但警方经仔细辨认后,认定其中行凶者就是前广州太阳神球员温俊武。
当年在青年队时凭借一个过五关斩六将的进球成为岭南足球的希望,但是温俊武并没有像彭伟国那样在球场上高光,一路赌来,赌掉了事业、赌掉了前程、赌掉了自由。
李振宏爆料险些被活埋
2007年十月,一篇转载自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文章通过网络轰动了中国足坛,而主角李振宏就此也成为2007年中国足坛最受关注的人物。
在他的自述中讲到,8月18日客场0-2负于浙江绿城之后6天,也就是8月24日晚上他突然被带入湖南株洲市一间禁闭室内,有人要求他承认在一场比赛中打假球。在大约8个小时的时间他经历了4名彪形大汉用皮鞭、棍子的殴打,并被扔入郊外的一个大坑中险遭活埋,虽然在110警察的帮助下逃离了俱乐部,但是为了保命他不得不到香港将此事公开。
随后有家难归的李振鸿在京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希望金德俱乐部还其清白,并允许他上榜转会。年底时李振宏以150万的身价出现在转会名单中,但是关于他被恐吓、毒打、装麻袋、险遭活埋、被迫跑路的“黑社会”式的故事却并没有结束。
江洪博客自曝曾是瘾君子
“毒品在我刚离开足球的那段日子里,几乎成了我生活中的主旋律。”已经退役的门将江洪在12月16日将这样的字写在自己的博客上。
不过在这篇博文的最后,江洪很阳光,“现在我已扔掉了我藏有的毒品和吸食工具,并且坚持不再服用治疗轻性抑郁的药物,我相信通过自身的努力,一定能够重新找回那个健康、积极、快乐的自我。”
刘建生、刘云飞、江洪,被毒品沾上的三位知名球员恰恰都是门将,而事情的都发生都是他们的事业从高点跌落时,很多人想知道球场上的位置是否与他们沾上毒品有关。
知名教练淫乱被抓现行
2007年6月13日23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警方执行“安渝”行动(基本上类似平安重庆之类的专项治理),在石坪桥某KTV娱乐场所,将一包房内正在“裸嗨”的3男3女抓获。警方事后调查发现,3名男顾客竟都是我市体育圈内人士,其中一人还是重庆市知名的足球教练。
为了实现重庆市民周末看球的愿望,尹明善老爷子就像做慈善一样不停的为重庆足球投入,如果当他知道善款都流入了小姐的腰包,他是否还会有足够的热情玩下去?
郁知非侵吞公款成阶下囚
2007年1月2日,郁知非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拘留,2月被安徽省检察院批准逮捕,4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5月郁知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993年受命担任上海申花俱乐部董事长,2001年离任,郁知非在任期间上海申花队不仅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俱乐部在经营上也屡有大手笔,作为董事长的郁知非深受拥戴,然而他在任期间也先后两次将105万的公款据为己有,而这105万也让他成了阶下囚。
王洪礼李富胜辞别中国足球
2007年今年2月5日,曾在执教延边队时创造奇迹的韩国教授崔殷泽病逝;7月26日,辽足教父王洪礼在进行网球运动时猝死球场;12月2日,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国家队著名门将李富胜不幸辞世。
与此前的丑闻不同,我们是怀着另外一种心情讲述这组镜头,因为去世的崔殷泽、王洪礼、李富胜都曾经为中国足球奋斗过、付出过,也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Sunday, December 23, 2007
恶意取款17万被判无期 "故障"是ATM机下的套?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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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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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PM
18万就是无期了?!真是盗钩者诛,盗国者诸侯啊。
立法不正,不要说世风日下啊……
一个叫许霆的平常人,这一周突然占据了很多媒体的重要位置。
说起来有点不光彩,因为这个人被判了个无期徒刑。不过媒体却出现了一边倒,大部分声音是为他鸣不平的。为啥呢?有人说是银行ATM机给他下了个套,致使他恶意取款并自食苦果。
近日,许霆的父亲举债20万替他提起上诉。对许的处罚,舆论普遍认为情理上说不通,法律上的焦点集中在许是否构成盗窃罪,更重要的,被盗窃的是否是金融机构。
而此案中另一个不光彩角色——出错的ATM机却一直逍遥法外。
仅有170元的账户取走17.5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血本无归,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广州市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被告没有采用秘密的方式获取财物。“他持银行卡在银行柜员机里取钱,这种方式是合法的,是符合银行与客户间的合同协议,是一种公开的行为,并不是秘密的行为。”
但广东省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政协委员、高级律师刘涛则认为被告行为属于秘密窃取。首先,被告是以合法取钱的形式掩盖了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财产的行为。其次,取钱时,无人可以肯定出错的柜员机和电脑反映的是被告真实身份。即使被告身份反映无误,这也和武松杀人后在墙上留下“杀人者武松”一样——仅仅留下了犯罪线索或者证据,但改变不了犯罪事实。
是否属于秘密窃取?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王志祥教授接受和讯网采访时表示:ATM机执行的就是金融机构的意志,就相当于代表银行,通过ATM机操作取款和通过银行操作取款是一样的,它是金融机构的一个代表。现在我们的银行有好多种方式,ATM机、网上银行等,这些都可以视为金融机构特殊的载体。在现实当中,“金融机构”不一定非要狭窄地理解为一定有人在那办公,关键要看它是否处在金融机构的管理控制之下。
刘涛认为,金融机构是个有机整体。根据《商业银行法》、《信托法》等相关法律,金融机构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系统、运作程序等,必须有工作人员、保安等。刘律师表示,ATM取款机其实只是金融机构下设的机械设备,“在法律地位上,和银行的办公桌、电脑一样,不能称之为金融机构”。
ATM机是否属于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黄娜认为,许霆利用ATM机漏洞多次盗取款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从主观方面来看,许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银行漏洞多次进行盗取。如果他第一次取款是偶然错取的话,那的确仅构成不当得利。但在本案中,得知出错后,许霆反而告知朋友,二人更多次返回取现,其非法占有的想法毋庸置疑。随后更在潜逃中将巨款挥霍一空,被抓获时无一追回,整个过程并无任何可获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情节。
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则认为,本案中许霆不构成盗窃罪,更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其与银行只存在民事关系,充其量构成不当得利。对于盗窃罪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两大构成要件,朱永平认为,许霆主观上并非非法占有,甚至可以说是合理占有。他认为,正是银行出错,创造了合理占有的机会,给储户送钱。另外,许霆在提钱的时候是公开进行,并非秘密窃取。因此,许霆的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
无期徒刑量刑是否过重?
法理争议
律师:ATM机恶意取款是民事案件
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张培鸿表示,该案不该定为盗窃罪,而应该作为民事行为中的不当得利,由银行提起民事诉讼。
作为一名从事刑事诉讼多年的律师,张培鸿律师提出了他的四点不同看法。
首先,客户持卡在ATM机上提款的行为属于一种民事合同行为。如果是借记卡,以帐户内事先存入的金额为限;如果是贷记卡,则以预先约定的透支额度为限。但是这个“限”,是由银行而不是客户来执行的。也就是说,持卡人并不需要在提款时把握自己卡内的金额和透支的额度,金额的限制是由ATM机凭借卡上的信息记忆并执行的。
其次,持卡人在机器上取钱,除非机器提示有故障不能操作或者无法提供服务,客户均有权推定其运行正常。经由正常的程序得到的款项,应属正常的民事行为,即使银行方面事后举证证实机器因为故障致使程序无效,也仅属于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层面的问题,而不应作为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依据。
第三,当客户在一台机器上取款超过了借记卡内的存款额度或者贷记卡上的透支额度,仍然继续恶意取款时,首先要承担责任的是机器及其所代表的银行,因为限制及制止恶意取款的权利与责任均在事先的合同中授予银行,除非机器的故障是由持卡人故意造成的。
第四,取款人恶意持续取款的行为为道德所不齿,为道义所不容,为道理所不许,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可以由银行方面以正当程序进行追讨。但是,取款人的行为并不符合盗窃犯罪秘密窃取的特征。因为他持自己的卡取款,无论取多少次,无论取走多少钱,所有交易信息都会记录在他自己的账户中,不具有秘密性。同时,他反复上百次提款,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不但其他取款人不能取款,而且他的外貌等信息也将被摄像头录下,很容易被发现和追究,同样不具有秘密性。
张培鸿律师认为,本案该男子的行为,首先没有秘密窃取银行机密的行为,其次他是用属于自己的银行卡取钱,没有进行盗窃或者侵占的故意,只是因为巧合而碰到了银行的漏洞,取了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属于他的钱款,这就属于民事行为中的不当得利,而不该作为一起刑事案件来定罪。
网友:银行有过错为何不用承担责任
小许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目前还存在争议。有网友认为,即使抛开定罪的争议不管,就算是小许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那么仅仅因为盗窃了银行ATM机的17.5万元判处无期徒刑,也并不公平、公正。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还可以判处死刑。17.5万元当然算是“数额特别巨大的”,照此说,对小许的行为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有什么不妥。其实不然。因为,即使是其盗窃数额算“数额特别巨大的”,在量刑上也是有一个量刑幅度,从十年到无期徒刑、死刑,17.5万不过是超过“数额特别巨大”的最低标准7.5万,就要判处最严厉的无期徒刑,那么,盗窃二、三十万元就要判处死刑不成?我们看到,2004年,发生在哈尔滨某高校4名大学生利用网上银行转账,盗取哈尔滨工商银行多个储蓄所53万余元巨款的案件,主犯宋某一审也不过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何况,最高法院关于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1997年制定的,十年来,社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货币也不断在贬值,用十年前的标准并且顶格处罚,并不妥当。
如果将小许的盗窃案件与一些贪官职务犯罪比较起来,这种量刑过重更显而易见。刑法规定,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是一些贪官动辄犯罪数额在几百万元、几千万元,有几个判处了无期徒刑、死刑的呢?别的不说,12月6日,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老总聂玉河受贿154万余元也仅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无怪乎一些网友会义愤地说:“窃钩者诛,窃国者诸候”。
更为重要的是,小许的这起盗窃罪有些特殊,他并不是用作废或者虚假的信用卡来到ATM机盗窃银行的钱,而是ATM机本身出故障,客户取1000元在帐户上只扣除1元钱,这种故障诱惑了正常的人利用正常的操作可以多获得钱。可以说,在这起盗窃案中,银行方面是存在一定过错的。在民事侵权法中,因为受害人本身存在过错,是可以减轻加害人的民事责任,在刑事案件中,同样如此。如果受害人自身的过错,陷他人于正常的操作变成犯罪,这种过错还不是一般的过错而是一种严重的过错,法院在量刑中理应考虑因为银行的这种过错减轻小许的刑事责任。而不是往最高刑期上重判。
不少网友还认为,现实生活中ATM机经常出错,自己的卡被ATM机吞卡,要等数日才出结果,“为什么同样是占了对方的财产,银行不用负任何责任呢?”不少网友调侃地表示,”银行多给了就说储户盗窃,那哪天银行给少了,我们能不能告银行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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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陷ATM骗局状告银行渎职
储户卓某身陷ATM骗局,损失金钱,遂状告银行,认为ATM程序设计不能阻止恶意企图的实施,此为银行渎职。近日,卓某的起诉被驳回。
今年7月1日22点30分,卓某在广州市天河区一ATM机取款。卡进去几秒钟后,ATM出现“对不起,此柜员机暂停服务”。他见出钱口下面贴有银联电话,就打电话咨询,有位男士接听电话,让他先按“6452”,再按输入键,然后输入密码。操作完毕后,男士说密码少了一位。他再次输入密码后,男士请他明天拿身份证到银行取回卡。事后,卓某查账,发现银行卡中没钱了,卓某报了警。
法庭上,卓某认为:ATM相当于银行商业柜台,顾客未离开柜台就被诈骗,银行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其次,假告示出现在ATM机上,ATM所有者防范出现疏漏,有责任;第三,ATM程序设计不能阻止恶意企图的实施,反被恶意利用,使客户更容易麻痹上当,防范的疏漏其实就是渎职。因此,卓某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赔偿被骗的15221.6元人民币,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银行辩称:他们有完备的摄像,事发后也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证据。平时,银行一天三查ATM,也曾收缴过截卡的装置;在ATM机器上设置了提示:提醒储户不要轻信ATM外张贴的通知,保护好密码,不要轻信旁人的指点,有问题直接与发卡客户服务中心联系,不要随便拨打可疑电话。”但卓某依然没有提高警觉,应对其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储户蒋建樑在ATM机上取钱时遇到了麻烦,他操作无误,屏幕也显示取款成功,但机器却没有“吐” 出钱来。他急忙打银行的客服电话,但一分多钟的时间内无人接听。随后,他按贴在ATM机右上方的“操作须知”操作,结果被骗走了13.85万元。在与银行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蒋建樑到法院起诉银行。
2007年6月2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由银行为ATM机诈骗案埋单30%,这在我国尚属首例。有人士认为,此案的判决,向银行业敲响了警钟。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事发当晚,犯罪嫌疑人将蒋建樑转到其指定信用卡上的13.85万元立即转至另外3个账户,并在一夜之间被全国各地的26个不同账户提现13.25万元,尚未来得及提取的6000元被公安机关冻结。
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民法学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从2000年起,社会上就出现了ATM机诈骗犯罪,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与银行的安全防范不成正比,导致犯罪分子屡屡得手,储户损失惨重。本案中,银行在安全防范措施上的确存在瑕疵,理应根据过错程度赔偿储户的相应损失。此案判决意义重大,对银行业具有普遍的警示性。
国外银行客户排队抢占ATM机便宜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案例在国外也时有发生,不过多数银行只是力图追回了事。英国一户人家利用ATM机漏洞取走13.44万英镑(约合200万元人民币),判罚最重的也只被判15个月监禁。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一部ATM机去年10月21日发生故障——取10英镑吐出的却是20英镑。于是数百人排队“占银行便宜”,直到ATM机里面的钱被取光。24岁的理查德·索尼称,他排了一个半小时队,终于接近取款机,但钱已经被取光,他说:“我感到非常失望,因为一些人仅仅排队40分钟,便将他们所有银行卡内的存款全部取出,并且获得了双倍资金。而我们则完全失去了这个大好机会。然而,现场的气氛非常热闹,所有人都沉浸在狂欢宴会似的气氛中。”报道称银行表示要努力追回那些被多取的钱。
在法制较健全的英国,国民将ATM机故障当成一种幸运降临。记者进一步搜索发现,事实上由于ATM机器故障导致客户多取钱的事件在国外屡见不鲜,而且大多都会引发排队取款浪潮,不管是取款者、银行还是媒体,都没有什么道德讨论。
但记者发现了2003年发生在英国考文垂的一次事件,与“许霆案”有很多相似之处。据英国媒体报道,2002年8月份,英国一家银行(考文垂建筑金融合作社)电脑故障,导致其ATM机“狂吐”五天,不管人们输入什么密码,是否正确,取款机都会乖乖地吐出要求金额的钞票。这期间有人甚至往返20次取了成千上万英镑,银行总共被取走了100多万英镑。
朱伯特一家人取走了13.441万英镑,为此47岁的朱伯特和他20岁的女儿被判15个月监禁,20岁的儿子被判12个月监禁,他45岁的妻子因为身体原因获得延期审判。(童立进)
立法不正,不要说世风日下啊……
一个叫许霆的平常人,这一周突然占据了很多媒体的重要位置。
说起来有点不光彩,因为这个人被判了个无期徒刑。不过媒体却出现了一边倒,大部分声音是为他鸣不平的。为啥呢?有人说是银行ATM机给他下了个套,致使他恶意取款并自食苦果。
近日,许霆的父亲举债20万替他提起上诉。对许的处罚,舆论普遍认为情理上说不通,法律上的焦点集中在许是否构成盗窃罪,更重要的,被盗窃的是否是金融机构。
而此案中另一个不光彩角色——出错的ATM机却一直逍遥法外。
仅有170元的账户取走17.5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血本无归,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广州市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被告没有采用秘密的方式获取财物。“他持银行卡在银行柜员机里取钱,这种方式是合法的,是符合银行与客户间的合同协议,是一种公开的行为,并不是秘密的行为。”
但广东省律协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政协委员、高级律师刘涛则认为被告行为属于秘密窃取。首先,被告是以合法取钱的形式掩盖了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财产的行为。其次,取钱时,无人可以肯定出错的柜员机和电脑反映的是被告真实身份。即使被告身份反映无误,这也和武松杀人后在墙上留下“杀人者武松”一样——仅仅留下了犯罪线索或者证据,但改变不了犯罪事实。
是否属于秘密窃取?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王志祥教授接受和讯网采访时表示:ATM机执行的就是金融机构的意志,就相当于代表银行,通过ATM机操作取款和通过银行操作取款是一样的,它是金融机构的一个代表。现在我们的银行有好多种方式,ATM机、网上银行等,这些都可以视为金融机构特殊的载体。在现实当中,“金融机构”不一定非要狭窄地理解为一定有人在那办公,关键要看它是否处在金融机构的管理控制之下。
刘涛认为,金融机构是个有机整体。根据《商业银行法》、《信托法》等相关法律,金融机构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系统、运作程序等,必须有工作人员、保安等。刘律师表示,ATM取款机其实只是金融机构下设的机械设备,“在法律地位上,和银行的办公桌、电脑一样,不能称之为金融机构”。
ATM机是否属于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黄娜认为,许霆利用ATM机漏洞多次盗取款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从主观方面来看,许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银行漏洞多次进行盗取。如果他第一次取款是偶然错取的话,那的确仅构成不当得利。但在本案中,得知出错后,许霆反而告知朋友,二人更多次返回取现,其非法占有的想法毋庸置疑。随后更在潜逃中将巨款挥霍一空,被抓获时无一追回,整个过程并无任何可获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情节。
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则认为,本案中许霆不构成盗窃罪,更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其与银行只存在民事关系,充其量构成不当得利。对于盗窃罪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两大构成要件,朱永平认为,许霆主观上并非非法占有,甚至可以说是合理占有。他认为,正是银行出错,创造了合理占有的机会,给储户送钱。另外,许霆在提钱的时候是公开进行,并非秘密窃取。因此,许霆的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
无期徒刑量刑是否过重?
法理争议
律师:ATM机恶意取款是民事案件
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张培鸿表示,该案不该定为盗窃罪,而应该作为民事行为中的不当得利,由银行提起民事诉讼。
作为一名从事刑事诉讼多年的律师,张培鸿律师提出了他的四点不同看法。
首先,客户持卡在ATM机上提款的行为属于一种民事合同行为。如果是借记卡,以帐户内事先存入的金额为限;如果是贷记卡,则以预先约定的透支额度为限。但是这个“限”,是由银行而不是客户来执行的。也就是说,持卡人并不需要在提款时把握自己卡内的金额和透支的额度,金额的限制是由ATM机凭借卡上的信息记忆并执行的。
其次,持卡人在机器上取钱,除非机器提示有故障不能操作或者无法提供服务,客户均有权推定其运行正常。经由正常的程序得到的款项,应属正常的民事行为,即使银行方面事后举证证实机器因为故障致使程序无效,也仅属于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层面的问题,而不应作为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依据。
第三,当客户在一台机器上取款超过了借记卡内的存款额度或者贷记卡上的透支额度,仍然继续恶意取款时,首先要承担责任的是机器及其所代表的银行,因为限制及制止恶意取款的权利与责任均在事先的合同中授予银行,除非机器的故障是由持卡人故意造成的。
第四,取款人恶意持续取款的行为为道德所不齿,为道义所不容,为道理所不许,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可以由银行方面以正当程序进行追讨。但是,取款人的行为并不符合盗窃犯罪秘密窃取的特征。因为他持自己的卡取款,无论取多少次,无论取走多少钱,所有交易信息都会记录在他自己的账户中,不具有秘密性。同时,他反复上百次提款,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不但其他取款人不能取款,而且他的外貌等信息也将被摄像头录下,很容易被发现和追究,同样不具有秘密性。
张培鸿律师认为,本案该男子的行为,首先没有秘密窃取银行机密的行为,其次他是用属于自己的银行卡取钱,没有进行盗窃或者侵占的故意,只是因为巧合而碰到了银行的漏洞,取了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属于他的钱款,这就属于民事行为中的不当得利,而不该作为一起刑事案件来定罪。
网友:银行有过错为何不用承担责任
小许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目前还存在争议。有网友认为,即使抛开定罪的争议不管,就算是小许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那么仅仅因为盗窃了银行ATM机的17.5万元判处无期徒刑,也并不公平、公正。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还可以判处死刑。17.5万元当然算是“数额特别巨大的”,照此说,对小许的行为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有什么不妥。其实不然。因为,即使是其盗窃数额算“数额特别巨大的”,在量刑上也是有一个量刑幅度,从十年到无期徒刑、死刑,17.5万不过是超过“数额特别巨大”的最低标准7.5万,就要判处最严厉的无期徒刑,那么,盗窃二、三十万元就要判处死刑不成?我们看到,2004年,发生在哈尔滨某高校4名大学生利用网上银行转账,盗取哈尔滨工商银行多个储蓄所53万余元巨款的案件,主犯宋某一审也不过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何况,最高法院关于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1997年制定的,十年来,社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货币也不断在贬值,用十年前的标准并且顶格处罚,并不妥当。
如果将小许的盗窃案件与一些贪官职务犯罪比较起来,这种量刑过重更显而易见。刑法规定,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是一些贪官动辄犯罪数额在几百万元、几千万元,有几个判处了无期徒刑、死刑的呢?别的不说,12月6日,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老总聂玉河受贿154万余元也仅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无怪乎一些网友会义愤地说:“窃钩者诛,窃国者诸候”。
更为重要的是,小许的这起盗窃罪有些特殊,他并不是用作废或者虚假的信用卡来到ATM机盗窃银行的钱,而是ATM机本身出故障,客户取1000元在帐户上只扣除1元钱,这种故障诱惑了正常的人利用正常的操作可以多获得钱。可以说,在这起盗窃案中,银行方面是存在一定过错的。在民事侵权法中,因为受害人本身存在过错,是可以减轻加害人的民事责任,在刑事案件中,同样如此。如果受害人自身的过错,陷他人于正常的操作变成犯罪,这种过错还不是一般的过错而是一种严重的过错,法院在量刑中理应考虑因为银行的这种过错减轻小许的刑事责任。而不是往最高刑期上重判。
不少网友还认为,现实生活中ATM机经常出错,自己的卡被ATM机吞卡,要等数日才出结果,“为什么同样是占了对方的财产,银行不用负任何责任呢?”不少网友调侃地表示,”银行多给了就说储户盗窃,那哪天银行给少了,我们能不能告银行诈骗呢?”
相关新闻
身陷ATM骗局状告银行渎职
储户卓某身陷ATM骗局,损失金钱,遂状告银行,认为ATM程序设计不能阻止恶意企图的实施,此为银行渎职。近日,卓某的起诉被驳回。
今年7月1日22点30分,卓某在广州市天河区一ATM机取款。卡进去几秒钟后,ATM出现“对不起,此柜员机暂停服务”。他见出钱口下面贴有银联电话,就打电话咨询,有位男士接听电话,让他先按“6452”,再按输入键,然后输入密码。操作完毕后,男士说密码少了一位。他再次输入密码后,男士请他明天拿身份证到银行取回卡。事后,卓某查账,发现银行卡中没钱了,卓某报了警。
法庭上,卓某认为:ATM相当于银行商业柜台,顾客未离开柜台就被诈骗,银行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其次,假告示出现在ATM机上,ATM所有者防范出现疏漏,有责任;第三,ATM程序设计不能阻止恶意企图的实施,反被恶意利用,使客户更容易麻痹上当,防范的疏漏其实就是渎职。因此,卓某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赔偿被骗的15221.6元人民币,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银行辩称:他们有完备的摄像,事发后也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证据。平时,银行一天三查ATM,也曾收缴过截卡的装置;在ATM机器上设置了提示:提醒储户不要轻信ATM外张贴的通知,保护好密码,不要轻信旁人的指点,有问题直接与发卡客户服务中心联系,不要随便拨打可疑电话。”但卓某依然没有提高警觉,应对其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储户蒋建樑在ATM机上取钱时遇到了麻烦,他操作无误,屏幕也显示取款成功,但机器却没有“吐” 出钱来。他急忙打银行的客服电话,但一分多钟的时间内无人接听。随后,他按贴在ATM机右上方的“操作须知”操作,结果被骗走了13.85万元。在与银行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蒋建樑到法院起诉银行。
2007年6月2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由银行为ATM机诈骗案埋单30%,这在我国尚属首例。有人士认为,此案的判决,向银行业敲响了警钟。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事发当晚,犯罪嫌疑人将蒋建樑转到其指定信用卡上的13.85万元立即转至另外3个账户,并在一夜之间被全国各地的26个不同账户提现13.25万元,尚未来得及提取的6000元被公安机关冻结。
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民法学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从2000年起,社会上就出现了ATM机诈骗犯罪,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与银行的安全防范不成正比,导致犯罪分子屡屡得手,储户损失惨重。本案中,银行在安全防范措施上的确存在瑕疵,理应根据过错程度赔偿储户的相应损失。此案判决意义重大,对银行业具有普遍的警示性。
国外银行客户排队抢占ATM机便宜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案例在国外也时有发生,不过多数银行只是力图追回了事。英国一户人家利用ATM机漏洞取走13.44万英镑(约合200万元人民币),判罚最重的也只被判15个月监禁。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一部ATM机去年10月21日发生故障——取10英镑吐出的却是20英镑。于是数百人排队“占银行便宜”,直到ATM机里面的钱被取光。24岁的理查德·索尼称,他排了一个半小时队,终于接近取款机,但钱已经被取光,他说:“我感到非常失望,因为一些人仅仅排队40分钟,便将他们所有银行卡内的存款全部取出,并且获得了双倍资金。而我们则完全失去了这个大好机会。然而,现场的气氛非常热闹,所有人都沉浸在狂欢宴会似的气氛中。”报道称银行表示要努力追回那些被多取的钱。
在法制较健全的英国,国民将ATM机故障当成一种幸运降临。记者进一步搜索发现,事实上由于ATM机器故障导致客户多取钱的事件在国外屡见不鲜,而且大多都会引发排队取款浪潮,不管是取款者、银行还是媒体,都没有什么道德讨论。
但记者发现了2003年发生在英国考文垂的一次事件,与“许霆案”有很多相似之处。据英国媒体报道,2002年8月份,英国一家银行(考文垂建筑金融合作社)电脑故障,导致其ATM机“狂吐”五天,不管人们输入什么密码,是否正确,取款机都会乖乖地吐出要求金额的钞票。这期间有人甚至往返20次取了成千上万英镑,银行总共被取走了100多万英镑。
朱伯特一家人取走了13.441万英镑,为此47岁的朱伯特和他20岁的女儿被判15个月监禁,20岁的儿子被判12个月监禁,他45岁的妻子因为身体原因获得延期审判。(童立进)
Sunday, December 16, 2007
vxiannts的美剧学英文建议
Posted by
Tony Su
at
4:48 PM
生活在美国本土的人的意见非常有价值啊!
1. friends的语言至今还是很实用,以及非常实用的,唯一美中不足的是friends的少许纽约口音;
2. friends也不只是英文啦,还有这些USAer们的生活方式:生活很随意,说话很礼貌,处事的态度,像这种的soap就是生活啊,对英文比较有帮助;
3. 像24这种片子,其实也就是看看剧情了,从英文的角度而言用处不大;
4. 看美剧最好是用英文字幕,逐渐向无字幕过渡,帮助更大。
gossip:
1. 我觉得heroes的英文也还可以,pb里的黑话比较多了,而且说话不清;
2. heroes中:save the cheerleader, save the world,男人就只关心这两件事?-_-b
3. 在电视看真正的美剧广告太多,于是大家用bt再回来下载国人rip过的这些视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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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December 13, 2007
欧洲足球赛场上的博思曼法案
Posted by
Tony Su
at
5:45 PM
一、由来
1995年12月15日欧洲最高法院做出裁决,裁定欧洲足联现行的球员转会制度与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至此,一场持续近6年的转会官司以比利时球员博斯曼胜诉而宣告结束。
博斯曼生于1964年,10岁加入了比利时著名的列日标准俱乐部。1986年他正式与该俱乐部签约,成为一名职业球员。1988年5月,他以10万美元的转会费与RFC列日队签约两年,月薪为2500美元。1990年4月,合同即将到期,RFC列日队提出按比利时足协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000美元与博斯曼续约一年,对此博斯曼当然不同意,拒绝签约,为此RFC列日队将其列入转会名单,后来该俱乐部同意他转会到法国乙级队敦刻尔克队。
3个月后,RFC列日队与敦刻尔克队就博斯曼转会问题达成协议,后者向RFC列日队支付租借博斯曼一年的租金4万美元。若一年后正式转会,则需另支付16万美元的转会费。后来,RFC列日队自行更改条件,将转会费提高到100万美元,使该协议成为一纸空文。同年7月,仍然不肯与RFC列日队签约的博斯曼被该俱乐部按比利时足协的规定,处以"无薪及不得代表RFC列日队以外任何球队踢球"的处罚。这样博斯曼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他不愿再为RFC列日队踢球,后者又不许他为别的球队踢球。
博斯曼曾是比利时国家青年队队长,是一位很有前途的球员,加盟列日队后心情一直不愉快。在寻求转会不成又面临俱乐部封杀的情况下,博斯曼决定诉诸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
1990年8月,博斯曼一纸诉状将RFC列日队、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一起告上了法庭,控诉转会制的荒谬,使他永远失去了球员的黄金时期,要求赔偿他1000万美元。
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博斯曼积极与比利时之外的俱乐部联系,努力推销自己。他后来找到了法国的另一支乙级队圣康坦队,对方的条件是博斯曼必须在这场官司中获胜。然而,RFC列日队暗地里向圣康坦队施加压力,阻止他们收留博斯曼。
1990年11月,列日第一地方法院判博斯曼胜诉,博斯曼终于能够从当年的12月到次年的5月在圣康坦队踢球。可是,圣康坦不服输,他们提出上诉,但列日高级法院裁定一审判决有效,并向欧洲法院提出要求,希望欧洲法院阐明欧洲联盟内劳工可以自由流动的概念。
1991年6月,博斯曼合同期满,没有别的工作可做,只能领取救济金,无奈之下又将RFC列日队告上了列日第一地方法院,要求支付赔偿金。列日第一地方法院根据《罗马条约》裁定欧洲足联有关球员转会制度不合法,结果RFC列日队、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三家联合向比利时的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来势汹汹。
为了生存,博斯曼只好于1992年2月加盟法属留尼旺的圣丹尼斯队,这是一支名不见经传的球队,但博斯曼别无选择。
1992年6月,列日第一地方法院裁定RFC列日队在博斯曼转会敦刻尔克队时进行了非法干涉。法院表示,今后的审议属于违反《罗马条约》的范畴,因此特意委托总部设卢森堡的欧洲法院进行。
9月,博斯曼结束了在留尼旺岛的踢球生涯,回到比利时。他既找不到新球队接纳他,又没法领取救济金,生活非常艰难。熬到1993年5月他才在比利时的丙级队沙勒瓦奥林匹克队找到一份差事,勉强糊口。他边踢球边打官司。
1994年5月,博斯曼转会到丁级队维斯队。他已经顾不上什么级别的球队了,只要能糊口就行了。由于他一心想着打赢与RFC列日队的官司,他的心思并没有集中在踢球上,所以成绩也不理想。就这样他度日如年。
1995年3月,比利时最高法院裁定驳回欧洲足联、比利时足协和RFC列日队的上诉。欧洲足联不服,采取了多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向欧盟部长理事会施加压力,希望他们能帮助欧足联维护对球员的管理权;另一方面,欧足联又向博斯曼表示和解诚意,提出以800万法郎私了。
至此,经过媒体渲染,博斯曼成了全球瞩目的新闻人物,他横下一条心将这场官司进行到底。
与此同时,欧洲法院受比利时列日第一地方法院的委托,正式受理了这起球员转会导致的官司。博斯曼案再起波澜。1995年6月欧洲法院聆听了博斯曼对转会过程的陈述。博斯曼除痛斥列日队自私、目无法纪之外,更痛斥欧洲足联转会制度的不合理性。他正气凛然,要向欧洲法院讨个说法,讨回公道。9月,博斯曼的主律师、欧洲法院的总顾问卡?奥?伦兹向欧洲法院建议,裁定欧洲足坛现行的转会制度以及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伦茨说:"欧洲共同体通过的法律规定,严禁限制人流动的自由。而限制球员转会实际上是违反了这项法律,合同期满的球员可以自己寻找新的俱乐部而不应该再付给原来的俱乐部任何赔偿。"
伦茨在欧洲法律界一言九鼎,他的这番话引起了强烈反响。欧洲足联及各国足协官员都惶惶不可终日,着急地等待着欧洲法院的判决。
11月初,欧洲足联为了向欧洲法院施压,联合了49个会员国足协主席的签名,要求欧洲法院支持欧洲足联。因为一旦博斯曼胜诉,欧盟下属的15国中的18个足协与世界其他所有足协将产生分歧,在组织办法上将各行一套,不利于管理。
12月13日,欧盟委员会竞争策略专员卡雷尔?范米耶特表示足球是一项经济活动,理应受到欧盟内部市场规定的约束。欧盟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统一货币、统一外交政策的欧洲国家联合体。该联合体采取三权分立,欧盟部长会议、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法院分别为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欧盟内部实行劳工流动自由化和农业保护政策。
卡雷尔?范米耶特专员的这番讲话实际上代表欧盟对博斯曼事件表了态。
两天后的12月15日,欧洲法院做出了判决,裁定现行的转会费制度与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此判决为最终裁决,不得上诉。此案再交回布鲁塞尔法庭,由该法庭判决博斯曼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
1995年12月15日成了世界足球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天,也成了欧洲足球史上里程碑式的日子。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三流球员博斯曼以一己之力将势力强大的RFC列日队、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都告倒了,实行了几十年的外援上场名额限制和转会费制度都被裁定为非法的。
欧洲足联与欧洲法律的较量以欧洲足联的失败而告终。判决下达后,欧盟立即介入了此事。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根据欧洲法院的判决,要求欧洲足联立即接受这项判决。欧足联还想做最后的抵抗,但欧盟的政治家们不为其左右。1996年1月19日,欧盟委员会给欧洲足联下达了最后能牒:欧足联必须在6周内接受欧洲法院有关"博斯曼事件"的裁决。
2月19日,欧洲足联决定接受欧盟的要求,废除外援上场名额的限制及现行的转会制度。这等于同意了欧盟关于"欧洲足球无权凌驾于欧盟法律之上"的观点。在欧盟看来,"职业足球"是一项经济活动,只有遵守欧盟的有关法规才能被视作合法的经济活动。
有趣的是,国际足联在这件事情上一开始也曾声援欧洲足联,但最终还是在欧洲法院的裁决面前低下了头,体育与政治的较量始终是政治占上风。实际上对足球影响最大的是政治。
"博斯曼事件"给欧洲足坛带来了许多不良的影响,有钱的俱乐部可以随心所欲地买进世界级的球星,而财政拮据的俱乐部则只能以三流球员为主,贫富差距拉大,竞争越来越不公平。球员的双重国籍问题,合同期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欧洲各国足协相应作了调整,欧盟内部球员转会不受此判决影响,对欧盟国家以外的外援上场的数量仍然做了限制,并没出现外援占绝对多数的情况。另外对球员转会仍然收取转会费。
在欧洲法院做出裁决的当日,博斯曼对记者说:"在宣判的当晚,我根本无法意识到这一判决将会给欧洲足球带来什么影响。"
二、具体内容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二十八岁(包括)以上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球员成最大赢家
在博斯曼法则以前,任何球员在任何时候在未经所在俱乐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会其它俱乐部踢球。
三、影响
博斯曼法则以后,任何球员只要合同期满,就可以自由转会。这样,球员成了自己的主人。
由于合同期满自由转会不再有转会费,球员可以向新东家漫天要价,索取巨额工资和签约费。
俱乐部在明星球员合同期满之后,再也无权留住他们。
球员们开始威胁俱乐部,要求提高他们的待遇,否则一旦合同期满就自由转会,那样的话,俱乐部将一分钱也拿不到。
外籍球员涌入
博斯曼法则诞生前,球队的外籍球员人数受到严格限制。
当时欧洲足联规定在欧洲比赛中,每队最多只能有三名上场外籍球员,另加两名本俱乐部二线队伍培养出来的所谓“归化外籍球员”。
博斯曼法则诞生后,在欧洲比赛中,各队上场外籍球员取消任何人数限制。哪怕上场的11人全部是外籍球员也没有问题。
近年来,英超球队切尔西和阿森纳都有过11名上场球员中无一名本土球员情况,这在博斯曼法则诞生前是难以想象的。
经纪人得益
从博斯曼法则受益最大的,除了球员,就是经纪人。
经纪人可以向俱乐部索取介绍自由转会球员的巨额佣金。他们还可以从海外向欧洲联赛输送球员,并直接负责其中的谈判过程。
更精明的一些经纪人,则已经建立了一套全球化操作程序。他们甚至直接以个人身份充当俱乐部的球探,由经纪人发现人才,然后由经纪人直接转送至欧洲联赛。
英格兰足坛得益
在博斯曼法则以前,英格兰球队处于非常不利地位,因为根据欧洲足联规定,威尔士和苏格兰球员也属于外籍球员。
没有博斯曼法则,曼联在1999年夺得欧洲冠军联赛冠军就不可想象。
由于受到外籍球员上场人数限制,1994-95年的欧洲赛场上,在曼联与巴塞罗纳的比赛中,曼联主帅弗格森只能让本土守门员代替主力守门员、丹麦人舒梅切尔。那场比赛,巴塞罗纳4:0大胜。
但博斯曼法则以后,弗格森就可以保证他的一线主力阵容上场。
在1999年的欧洲冠军联赛决赛对拜仁慕尼黑时,曼联前后上场的13名队员中,只有5人是本土球员。
球迷付单
在博斯曼法则以后,俱乐部向球员支付的工资高了,就势必在增加俱乐部收入上动脑筋。
于是球迷去球场看球的门票涨价了,即便坐在家里看电视转播,球迷也要付更多的钱观看转播。
俱乐部方面为了防止明星球员离队,和他们签署长期合同。这种长期合同的后果是:球队战绩好还行,一旦战绩滑坡,就会带来恶果。
近年英国独立数码电视台与英甲电视转播协定破裂以后,一些球队马上就面临财务困难。
象利兹联队、谢周三、布拉福德、德比队等等,在形势发生变化时都纷纷被迫贱价出卖自己的明星球员,其目的主要就是即便在转会费上亏了血本,也不必再继续支付这些大牌球星的巨额工资。
即便是象切尔西这样的豪门,也吃过高工资长期合同的亏。比如博卡德表现并不好,四年内才上场12次,但由于他签了长约,于是这四年内切尔西还是得每星期支付他4万英镑。
劫贫济富
博斯曼法则不利于小俱乐部,因为这些小俱乐部即便几经艰辛培养出球星,但是却再也不能指望靠出卖这些球星的巨额转会费来增加自己的收入。
根据博斯曼法则,这些球星在合同期满后可以不受原俱乐部的任何约束而自由转会。
只有那些大俱乐部,才能满足这些球星日益膨胀的工资要求。
大俱乐部的利润,流向那些自由转会的外籍球员,流向他们的经纪人,而不是流向低级别的小俱乐部。
欧洲足联执行总裁奥尔森说:“那些有钱的大俱乐部开始抢劫小俱乐部,而且抢劫的方式不是增强自己,而是削弱对方。”
因此,欧洲足联正在考虑应对博斯曼法则的弊病。
博斯曼本人依然贫困
具讽刺意味的是,博斯曼本人并没有从博斯曼法则得到多大好处。
1990年他开始打官司的时候才25岁。曾担任过比利时青年队队长的博斯曼当时正是当打之年,职业生涯正处于黄金时期。
等到五年后他胜诉,身心疲累的他已经30岁。胜诉一年后,由于年龄偏大,他只得离开了一支比利时丙级队,正式挂靴。
如今,他只能依靠当年法庭判给他的赔偿金过日子。
博斯曼的律师米森说:"博斯曼牺牲了他自己的职业生涯,为了一个理念打上了官司。但如今,转会费依然存在,本土球员最低数额问题又卷土重来,富队更富,穷队更穷,博斯曼对这一切感到悲伤。"
1995年12月15日欧洲最高法院做出裁决,裁定欧洲足联现行的球员转会制度与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至此,一场持续近6年的转会官司以比利时球员博斯曼胜诉而宣告结束。
博斯曼生于1964年,10岁加入了比利时著名的列日标准俱乐部。1986年他正式与该俱乐部签约,成为一名职业球员。1988年5月,他以10万美元的转会费与RFC列日队签约两年,月薪为2500美元。1990年4月,合同即将到期,RFC列日队提出按比利时足协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000美元与博斯曼续约一年,对此博斯曼当然不同意,拒绝签约,为此RFC列日队将其列入转会名单,后来该俱乐部同意他转会到法国乙级队敦刻尔克队。
3个月后,RFC列日队与敦刻尔克队就博斯曼转会问题达成协议,后者向RFC列日队支付租借博斯曼一年的租金4万美元。若一年后正式转会,则需另支付16万美元的转会费。后来,RFC列日队自行更改条件,将转会费提高到100万美元,使该协议成为一纸空文。同年7月,仍然不肯与RFC列日队签约的博斯曼被该俱乐部按比利时足协的规定,处以"无薪及不得代表RFC列日队以外任何球队踢球"的处罚。这样博斯曼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他不愿再为RFC列日队踢球,后者又不许他为别的球队踢球。
博斯曼曾是比利时国家青年队队长,是一位很有前途的球员,加盟列日队后心情一直不愉快。在寻求转会不成又面临俱乐部封杀的情况下,博斯曼决定诉诸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
1990年8月,博斯曼一纸诉状将RFC列日队、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一起告上了法庭,控诉转会制的荒谬,使他永远失去了球员的黄金时期,要求赔偿他1000万美元。
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博斯曼积极与比利时之外的俱乐部联系,努力推销自己。他后来找到了法国的另一支乙级队圣康坦队,对方的条件是博斯曼必须在这场官司中获胜。然而,RFC列日队暗地里向圣康坦队施加压力,阻止他们收留博斯曼。
1990年11月,列日第一地方法院判博斯曼胜诉,博斯曼终于能够从当年的12月到次年的5月在圣康坦队踢球。可是,圣康坦不服输,他们提出上诉,但列日高级法院裁定一审判决有效,并向欧洲法院提出要求,希望欧洲法院阐明欧洲联盟内劳工可以自由流动的概念。
1991年6月,博斯曼合同期满,没有别的工作可做,只能领取救济金,无奈之下又将RFC列日队告上了列日第一地方法院,要求支付赔偿金。列日第一地方法院根据《罗马条约》裁定欧洲足联有关球员转会制度不合法,结果RFC列日队、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三家联合向比利时的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来势汹汹。
为了生存,博斯曼只好于1992年2月加盟法属留尼旺的圣丹尼斯队,这是一支名不见经传的球队,但博斯曼别无选择。
1992年6月,列日第一地方法院裁定RFC列日队在博斯曼转会敦刻尔克队时进行了非法干涉。法院表示,今后的审议属于违反《罗马条约》的范畴,因此特意委托总部设卢森堡的欧洲法院进行。
9月,博斯曼结束了在留尼旺岛的踢球生涯,回到比利时。他既找不到新球队接纳他,又没法领取救济金,生活非常艰难。熬到1993年5月他才在比利时的丙级队沙勒瓦奥林匹克队找到一份差事,勉强糊口。他边踢球边打官司。
1994年5月,博斯曼转会到丁级队维斯队。他已经顾不上什么级别的球队了,只要能糊口就行了。由于他一心想着打赢与RFC列日队的官司,他的心思并没有集中在踢球上,所以成绩也不理想。就这样他度日如年。
1995年3月,比利时最高法院裁定驳回欧洲足联、比利时足协和RFC列日队的上诉。欧洲足联不服,采取了多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向欧盟部长理事会施加压力,希望他们能帮助欧足联维护对球员的管理权;另一方面,欧足联又向博斯曼表示和解诚意,提出以800万法郎私了。
至此,经过媒体渲染,博斯曼成了全球瞩目的新闻人物,他横下一条心将这场官司进行到底。
与此同时,欧洲法院受比利时列日第一地方法院的委托,正式受理了这起球员转会导致的官司。博斯曼案再起波澜。1995年6月欧洲法院聆听了博斯曼对转会过程的陈述。博斯曼除痛斥列日队自私、目无法纪之外,更痛斥欧洲足联转会制度的不合理性。他正气凛然,要向欧洲法院讨个说法,讨回公道。9月,博斯曼的主律师、欧洲法院的总顾问卡?奥?伦兹向欧洲法院建议,裁定欧洲足坛现行的转会制度以及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伦茨说:"欧洲共同体通过的法律规定,严禁限制人流动的自由。而限制球员转会实际上是违反了这项法律,合同期满的球员可以自己寻找新的俱乐部而不应该再付给原来的俱乐部任何赔偿。"
伦茨在欧洲法律界一言九鼎,他的这番话引起了强烈反响。欧洲足联及各国足协官员都惶惶不可终日,着急地等待着欧洲法院的判决。
11月初,欧洲足联为了向欧洲法院施压,联合了49个会员国足协主席的签名,要求欧洲法院支持欧洲足联。因为一旦博斯曼胜诉,欧盟下属的15国中的18个足协与世界其他所有足协将产生分歧,在组织办法上将各行一套,不利于管理。
12月13日,欧盟委员会竞争策略专员卡雷尔?范米耶特表示足球是一项经济活动,理应受到欧盟内部市场规定的约束。欧盟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统一货币、统一外交政策的欧洲国家联合体。该联合体采取三权分立,欧盟部长会议、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法院分别为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欧盟内部实行劳工流动自由化和农业保护政策。
卡雷尔?范米耶特专员的这番讲话实际上代表欧盟对博斯曼事件表了态。
两天后的12月15日,欧洲法院做出了判决,裁定现行的转会费制度与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此判决为最终裁决,不得上诉。此案再交回布鲁塞尔法庭,由该法庭判决博斯曼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
1995年12月15日成了世界足球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天,也成了欧洲足球史上里程碑式的日子。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三流球员博斯曼以一己之力将势力强大的RFC列日队、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都告倒了,实行了几十年的外援上场名额限制和转会费制度都被裁定为非法的。
欧洲足联与欧洲法律的较量以欧洲足联的失败而告终。判决下达后,欧盟立即介入了此事。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根据欧洲法院的判决,要求欧洲足联立即接受这项判决。欧足联还想做最后的抵抗,但欧盟的政治家们不为其左右。1996年1月19日,欧盟委员会给欧洲足联下达了最后能牒:欧足联必须在6周内接受欧洲法院有关"博斯曼事件"的裁决。
2月19日,欧洲足联决定接受欧盟的要求,废除外援上场名额的限制及现行的转会制度。这等于同意了欧盟关于"欧洲足球无权凌驾于欧盟法律之上"的观点。在欧盟看来,"职业足球"是一项经济活动,只有遵守欧盟的有关法规才能被视作合法的经济活动。
有趣的是,国际足联在这件事情上一开始也曾声援欧洲足联,但最终还是在欧洲法院的裁决面前低下了头,体育与政治的较量始终是政治占上风。实际上对足球影响最大的是政治。
"博斯曼事件"给欧洲足坛带来了许多不良的影响,有钱的俱乐部可以随心所欲地买进世界级的球星,而财政拮据的俱乐部则只能以三流球员为主,贫富差距拉大,竞争越来越不公平。球员的双重国籍问题,合同期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欧洲各国足协相应作了调整,欧盟内部球员转会不受此判决影响,对欧盟国家以外的外援上场的数量仍然做了限制,并没出现外援占绝对多数的情况。另外对球员转会仍然收取转会费。
在欧洲法院做出裁决的当日,博斯曼对记者说:"在宣判的当晚,我根本无法意识到这一判决将会给欧洲足球带来什么影响。"
二、具体内容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二十八岁(包括)以上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球员成最大赢家
在博斯曼法则以前,任何球员在任何时候在未经所在俱乐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会其它俱乐部踢球。
三、影响
博斯曼法则以后,任何球员只要合同期满,就可以自由转会。这样,球员成了自己的主人。
由于合同期满自由转会不再有转会费,球员可以向新东家漫天要价,索取巨额工资和签约费。
俱乐部在明星球员合同期满之后,再也无权留住他们。
球员们开始威胁俱乐部,要求提高他们的待遇,否则一旦合同期满就自由转会,那样的话,俱乐部将一分钱也拿不到。
外籍球员涌入
博斯曼法则诞生前,球队的外籍球员人数受到严格限制。
当时欧洲足联规定在欧洲比赛中,每队最多只能有三名上场外籍球员,另加两名本俱乐部二线队伍培养出来的所谓“归化外籍球员”。
博斯曼法则诞生后,在欧洲比赛中,各队上场外籍球员取消任何人数限制。哪怕上场的11人全部是外籍球员也没有问题。
近年来,英超球队切尔西和阿森纳都有过11名上场球员中无一名本土球员情况,这在博斯曼法则诞生前是难以想象的。
经纪人得益
从博斯曼法则受益最大的,除了球员,就是经纪人。
经纪人可以向俱乐部索取介绍自由转会球员的巨额佣金。他们还可以从海外向欧洲联赛输送球员,并直接负责其中的谈判过程。
更精明的一些经纪人,则已经建立了一套全球化操作程序。他们甚至直接以个人身份充当俱乐部的球探,由经纪人发现人才,然后由经纪人直接转送至欧洲联赛。
英格兰足坛得益
在博斯曼法则以前,英格兰球队处于非常不利地位,因为根据欧洲足联规定,威尔士和苏格兰球员也属于外籍球员。
没有博斯曼法则,曼联在1999年夺得欧洲冠军联赛冠军就不可想象。
由于受到外籍球员上场人数限制,1994-95年的欧洲赛场上,在曼联与巴塞罗纳的比赛中,曼联主帅弗格森只能让本土守门员代替主力守门员、丹麦人舒梅切尔。那场比赛,巴塞罗纳4:0大胜。
但博斯曼法则以后,弗格森就可以保证他的一线主力阵容上场。
在1999年的欧洲冠军联赛决赛对拜仁慕尼黑时,曼联前后上场的13名队员中,只有5人是本土球员。
球迷付单
在博斯曼法则以后,俱乐部向球员支付的工资高了,就势必在增加俱乐部收入上动脑筋。
于是球迷去球场看球的门票涨价了,即便坐在家里看电视转播,球迷也要付更多的钱观看转播。
俱乐部方面为了防止明星球员离队,和他们签署长期合同。这种长期合同的后果是:球队战绩好还行,一旦战绩滑坡,就会带来恶果。
近年英国独立数码电视台与英甲电视转播协定破裂以后,一些球队马上就面临财务困难。
象利兹联队、谢周三、布拉福德、德比队等等,在形势发生变化时都纷纷被迫贱价出卖自己的明星球员,其目的主要就是即便在转会费上亏了血本,也不必再继续支付这些大牌球星的巨额工资。
即便是象切尔西这样的豪门,也吃过高工资长期合同的亏。比如博卡德表现并不好,四年内才上场12次,但由于他签了长约,于是这四年内切尔西还是得每星期支付他4万英镑。
劫贫济富
博斯曼法则不利于小俱乐部,因为这些小俱乐部即便几经艰辛培养出球星,但是却再也不能指望靠出卖这些球星的巨额转会费来增加自己的收入。
根据博斯曼法则,这些球星在合同期满后可以不受原俱乐部的任何约束而自由转会。
只有那些大俱乐部,才能满足这些球星日益膨胀的工资要求。
大俱乐部的利润,流向那些自由转会的外籍球员,流向他们的经纪人,而不是流向低级别的小俱乐部。
欧洲足联执行总裁奥尔森说:“那些有钱的大俱乐部开始抢劫小俱乐部,而且抢劫的方式不是增强自己,而是削弱对方。”
因此,欧洲足联正在考虑应对博斯曼法则的弊病。
博斯曼本人依然贫困
具讽刺意味的是,博斯曼本人并没有从博斯曼法则得到多大好处。
1990年他开始打官司的时候才25岁。曾担任过比利时青年队队长的博斯曼当时正是当打之年,职业生涯正处于黄金时期。
等到五年后他胜诉,身心疲累的他已经30岁。胜诉一年后,由于年龄偏大,他只得离开了一支比利时丙级队,正式挂靴。
如今,他只能依靠当年法庭判给他的赔偿金过日子。
博斯曼的律师米森说:"博斯曼牺牲了他自己的职业生涯,为了一个理念打上了官司。但如今,转会费依然存在,本土球员最低数额问题又卷土重来,富队更富,穷队更穷,博斯曼对这一切感到悲伤。"
Wednesday, December 5, 2007
inter v 都灵雷科巴赛前采访节录
Posted by
Tony Su
at
7:21 PM
赞recoba的心态,你是真正的英雄!
-你是说下周日的那场比赛?如果我由着内心说老实话的话,我要说我永远不会为了踢对国际米兰的比赛而高兴。如果有可能,我真想从赛场表上抹掉这场比赛。对我来说国际米兰永远不会是一个对手或者敌人。我对莫拉蒂还有整个国际米兰抱有太多的友谊,太多的情感,太多的感激之情。那场比赛会让我激动得不能自己的,我已经想象得到了,那种激动是其他什么所无法比拟的,绝无仅有的,即使是我之前已经参加过太多的重要比赛也一样无法与之相比。这场比赛带给我的感受将会是完全特殊的,截然不同,独一无二:这是我第一次在圣西罗对抗国际米兰。
-不过当初您在威尼斯的时候就已经代表该队同当时罗纳尔多领军的国际米兰踢过对阵赛了,那时候你们3-1赢了,其中一个还是您的进球,当时和您搭档的还有佩多内,今天诺维利诺的副手。
-没错,那是我惟一一次和国际米兰踢对手赛的比赛。但是这个下周日即将到来的比赛绝对无法相比拟。在1999年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伙子而已,而且那时候我们是在威尼斯踢主场,不是在圣西罗踢客场,那是我还没有拥有在国际米兰10年经历的刻骨铭心记忆。
-如果您在比赛中进球了,您会为之雀跃吗?
-不会,为了我对国际米兰应有的敬意,我不会这样做。
-您能想象一下您重返圣西罗会是怎样的情景吗?
-我在比赛之前会去国际米兰的更衣室,和所有人衷心致意,包括俱乐部经理们,我的队友,还有所有的同事们……我会拥抱莫拉蒂的。
-您也会和曼奇尼致意吗?即使他当初不让您上场比赛?
-当然,我会去更衣室,我会跟所有在那里的人打招呼:礼貌郑重,公平竞争。我是谦恭的Chino。
-然后呢?
-然后,我想象在赛前整个球场都会对我鼓掌致意,而我也会对国际米兰的人们致意,我是发自内心那么做的。
-不久前您说过:我希望国际米兰夺得联赛冠军。至于我的将来,等到了赛季末在看。现在我在都灵队呆得很好,我觉得自己获得了新生。
-一点不错。
-您在继续说说您对国际米兰对都灵队比赛的预想吧。
-所有我那些赛前的疯狂情绪都会随着裁判开赛哨声的想起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从那一刻开始我会开始拼搏,为了都灵队能够获得胜利。我会为之奋斗,并期待着能够实现胜利。从开赛的一刻知道比赛结束前的最后一分钟,我会忘记我在米兰城度过了10年的时光,那是我脑海中只有诺维利诺的都灵队。我会尽一切力量寻求胜利。而在比赛结束后我希望能够再次获得更多的掌声,那些来自国际米兰的球迷的掌声,那些他们出于感情,以及因为我所奉上的精彩比赛而给我的掌声;还有来自都灵队球迷的掌声,因为他们也同样喜欢我,因为我们的球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在同联赛排行榜第一的球队的对抗中取得了胜利,或者是取得了一场平局,那也不坏,就好像我们同米兰的比赛结果。
-怎样才能在同对国际米兰的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呢?
-需要竭尽全力,还要期望他们并不在状态。需要找到他们的弱点,加以进一步打击。很明显,当和国际米兰对抗时,罗马和AC米兰如果需要取胜,只要有一个出色球员有灵光一现的出色表现就行了,尽管也许整队的表现并不出色。而我们必须要尽力做到我们的最好。在足球中一切都不可预料,我们要争取3分的积分,不多不少,我们要为此努力。害怕是毫无意义的,这只不过是让自己受虐。我们要赢,没别的意思,但是我们要赢。他们非常强大,比其他所有人都强,他们同时也非常放松,因为他们已经获得了欧洲冠军联赛的出线权。但是我们有一个特别的优势:我们毫无牵挂无所忌讳,因此我们能够比他们踢得更加无拘无束,而他们,则只能胜利不能失败。那场比赛会很困难,很艰辛,不过这次却有可能是我们作为不可战胜的一方在掌声中昂首离开圣西罗,我重申,我们会为此而努力的。这就是Chino要做的,从比赛开始那一分钟知道比赛最后结束的最后一分钟,我要竭尽全力。
-这是为了都灵队,而不是为了向什么人复仇?
-一点不错。我这个人不会消极地看待事情,我会为了都灵队而竭尽全力,不是为了和国际米兰对抗。这才是一个运动员,一个职业球员,一个真正的男人该做的,这才是Chino的作为。
-你是说下周日的那场比赛?如果我由着内心说老实话的话,我要说我永远不会为了踢对国际米兰的比赛而高兴。如果有可能,我真想从赛场表上抹掉这场比赛。对我来说国际米兰永远不会是一个对手或者敌人。我对莫拉蒂还有整个国际米兰抱有太多的友谊,太多的情感,太多的感激之情。那场比赛会让我激动得不能自己的,我已经想象得到了,那种激动是其他什么所无法比拟的,绝无仅有的,即使是我之前已经参加过太多的重要比赛也一样无法与之相比。这场比赛带给我的感受将会是完全特殊的,截然不同,独一无二:这是我第一次在圣西罗对抗国际米兰。
-不过当初您在威尼斯的时候就已经代表该队同当时罗纳尔多领军的国际米兰踢过对阵赛了,那时候你们3-1赢了,其中一个还是您的进球,当时和您搭档的还有佩多内,今天诺维利诺的副手。
-没错,那是我惟一一次和国际米兰踢对手赛的比赛。但是这个下周日即将到来的比赛绝对无法相比拟。在1999年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伙子而已,而且那时候我们是在威尼斯踢主场,不是在圣西罗踢客场,那是我还没有拥有在国际米兰10年经历的刻骨铭心记忆。
-如果您在比赛中进球了,您会为之雀跃吗?
-不会,为了我对国际米兰应有的敬意,我不会这样做。
-您能想象一下您重返圣西罗会是怎样的情景吗?
-我在比赛之前会去国际米兰的更衣室,和所有人衷心致意,包括俱乐部经理们,我的队友,还有所有的同事们……我会拥抱莫拉蒂的。
-您也会和曼奇尼致意吗?即使他当初不让您上场比赛?
-当然,我会去更衣室,我会跟所有在那里的人打招呼:礼貌郑重,公平竞争。我是谦恭的Chino。
-然后呢?
-然后,我想象在赛前整个球场都会对我鼓掌致意,而我也会对国际米兰的人们致意,我是发自内心那么做的。
-不久前您说过:我希望国际米兰夺得联赛冠军。至于我的将来,等到了赛季末在看。现在我在都灵队呆得很好,我觉得自己获得了新生。
-一点不错。
-您在继续说说您对国际米兰对都灵队比赛的预想吧。
-所有我那些赛前的疯狂情绪都会随着裁判开赛哨声的想起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从那一刻开始我会开始拼搏,为了都灵队能够获得胜利。我会为之奋斗,并期待着能够实现胜利。从开赛的一刻知道比赛结束前的最后一分钟,我会忘记我在米兰城度过了10年的时光,那是我脑海中只有诺维利诺的都灵队。我会尽一切力量寻求胜利。而在比赛结束后我希望能够再次获得更多的掌声,那些来自国际米兰的球迷的掌声,那些他们出于感情,以及因为我所奉上的精彩比赛而给我的掌声;还有来自都灵队球迷的掌声,因为他们也同样喜欢我,因为我们的球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在同联赛排行榜第一的球队的对抗中取得了胜利,或者是取得了一场平局,那也不坏,就好像我们同米兰的比赛结果。
-怎样才能在同对国际米兰的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呢?
-需要竭尽全力,还要期望他们并不在状态。需要找到他们的弱点,加以进一步打击。很明显,当和国际米兰对抗时,罗马和AC米兰如果需要取胜,只要有一个出色球员有灵光一现的出色表现就行了,尽管也许整队的表现并不出色。而我们必须要尽力做到我们的最好。在足球中一切都不可预料,我们要争取3分的积分,不多不少,我们要为此努力。害怕是毫无意义的,这只不过是让自己受虐。我们要赢,没别的意思,但是我们要赢。他们非常强大,比其他所有人都强,他们同时也非常放松,因为他们已经获得了欧洲冠军联赛的出线权。但是我们有一个特别的优势:我们毫无牵挂无所忌讳,因此我们能够比他们踢得更加无拘无束,而他们,则只能胜利不能失败。那场比赛会很困难,很艰辛,不过这次却有可能是我们作为不可战胜的一方在掌声中昂首离开圣西罗,我重申,我们会为此而努力的。这就是Chino要做的,从比赛开始那一分钟知道比赛最后结束的最后一分钟,我要竭尽全力。
-这是为了都灵队,而不是为了向什么人复仇?
-一点不错。我这个人不会消极地看待事情,我会为了都灵队而竭尽全力,不是为了和国际米兰对抗。这才是一个运动员,一个职业球员,一个真正的男人该做的,这才是Chino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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